传递温暖的力量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镇街直达 > 陈村 > 新闻一线 >
精彩专题,一览无穷

热门查看

4月13日起报名!陈村公办小学一年级户籍生招生方案出炉

  家长们注意啦!2023年陈村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户籍生招生方案出炉,4月13日起报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佛山教基〔2023〕7号)《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顺教〔2023〕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陈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原则  


  (一)招生对象:


  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有正常学习能力,具有陈村镇户籍的适龄儿童(以下简称“户籍生”)。


  (二)招生原则:


  1、“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陈村镇教育办公室根据各公办小学的招生规模及本年度各村(居)户籍适龄儿童人数,划定所辖小学的招生地段范围。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学位不足时,以入读儿童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读,直至全部完成招生计划,未能解决的户籍生按照户籍生分流程序,分流到镇内其他学校入读。


  2、学区范围动态调整原则。陈村镇各学区(学校招生范围)实行动态管理,陈村镇教育办每年依据各小学的学位数和户籍生数等实际情况,合理调控各公办小学的学区范围,各公办小学学区范围只限当年有效。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3日—4月18日


  1、报名办法: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家长登录“顺德区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s.sdedu.net),按户籍对应的学区进行填报,并根据系统提示对应填写身份证、户籍、居住等信息并上传证件佐证材料,4月18日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逾期不报名,视为放弃报名,本次招生不再安排学位。


  2、报名材料上传: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证件佐证图片。证件佐证图片要求为彩色原图,一页一图,上传资料不可以用PDF格式,以下材料均需拍照或扫描上传。


  (1)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报读儿童页);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双方身份证(正反面)。


  (二)报名信息确认


  4月19日—4月23日为网上审核期,由招生部门组织信息审核。期间请家长保持联络手机在线。


  1、报名信息全部匹配则通过审核。


  2、报名信息未完全匹配,将由学区学校根据网上报名情况,预约家长到校确认。家长按预约时间段,到户籍所属学区小学提交审核不通过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校验。


  3、递交现场校验审核材料:4月25日8:00-11:00时;14:30-16:30时,请申请人提交以下纸质报名材料至户口所在地所属学区学校,并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材料:


  (1)《顺德区陈村镇2023年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户籍适龄儿童的监护人亲笔签名);


  (2)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首页和所在页)复印件一份;


  (3)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一份;


  (4)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三)高层次人才子女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1、报名时间:4月20日9:00-11:30时;14:30-16:30时。


  2、报名地点:陈村镇人民政府二楼陈村镇教育办公室。


  3、报名资料:经顺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1至6类高层次人才。符合报名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报名时申请人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材料:


  (1)《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报名表》;


  (2)申请人及其子女身份证件、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及儿童、父母所在页);


  (3)申请人与子女关系证明(出生证)复印件;


  (4)非顺德户籍申请人在顺德居住证复印件;


  (5)申请人人才资格证书、人才卡或公示文件;


  (6)申请人的社保证明。


  (四)录取公榜和注册


  录取公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报名学校门口、微信公众号或陈村教育信息网通知栏。获得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需按照学校的指引进行注册确认学位,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本次招生不再安排学位。


  注:已在民办小学报名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校安排的学位。未按时进行注册的,视为家长主动放弃公办学位申请,不予录取。


三、录取办法 


  (一)首都师范大学顺德适子未来学校与潭村小学合并办学,采取“一校两区”办学模式,学校分两个校区,小学部低年级(一、二年级)设在潭村小学校区,初中部、小学部中高年级设在适子未来学校(校本部)。2023年9月,只开办小学部,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一年级学生录取顺序如下:


  第一批,当年学位数70%用于招收潭洲村委会户籍适龄儿童,按入户先后顺序安排入读。


  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子女。其中高层次人才子女报读按顺德区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要求,录取按照高层次人才批次顺序依次进行。学位不足时,优先解决陈村居住、就业的高层次人才,镇外区内同一类高层次人才抽签决定录取顺序。


  第三批,潭洲村委会户籍当年未录取的学生,按入户先后顺序安排入读。


  第四批,陈村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且为陈村户籍儿童,人数不超45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认定标准按顺德区文件精神执行。报名人数如超45人,则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第五批,全镇户籍适龄儿童,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则由电脑随机派位方式产生,额满为止。


  (二)其他公办小学户籍生报名后,陈村镇教育办将对户籍信息进行审核验证,学位允许的情况下直接录取。当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按儿童户口迁入该学区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录取,额满即止。若入户学区时间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安排。不接受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学位。


  (三)在完成当年招收陈村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后,陈村镇教育办公室根据公办小学的剩余学位情况,先安排高层次人才子女、政策性借读生、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符合《关于陈村镇人才子女入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适龄儿童,再安排普通借读生,按照“统一划线,全镇统筹,额满即止”的原则,招收非陈村户籍借读生入读公办小学。


四、户籍生分流办法


  当符合条件的户籍生因所在学区学校招生计划内学位已满未能安排学位时,启动分流程序。


  (一)报名审核后,本学区户籍生入学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剩余学位提供给全镇需要分流的户籍生。


  (二)由陈村镇教育办统筹,学区学校组织需要分流的户籍生填报志愿(可以报三个志愿)。


  (三)按填报志愿先后顺序依次录取。每个志愿学校学位不足时,按儿童入户陈村镇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入户时间按户籍最近一次转入本镇时间计算),额满即止。若入户本镇时间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安排。不接受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学位。


  (四)所有志愿都录取不到的儿童,由陈村镇教育办统筹安排到镇内有学位的学校。


五、其它事项


  (一)接受报名或资料通过审核不代表录取,是否录取以学校正式通知为准。


  (二)对入学儿童的父母出具假证件或“让单位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经查实举证,取消入读资格并由其父母或出具证明的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三)已安排学位的家长须于指定日期到安排入读的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生不再安排学位。


  (四)户籍生的证明材料以户口簿为准,其他佐证材料无效。


  (五)已在校就读的学生或已取得国家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2023年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申请。


  (六)错过报名时间的户籍生须于8月24日-8月26日8:30-11:00时;14:00-16:00时到陈村镇教育办公室(陈村镇政和路1号陈村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提交申请资料,如有剩余学位则由教育办视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60截图1798112681106109.jpg


  (七)双(多)胞胎申请入读需电脑随机摇号的学校,实行同号绑定,中签则全部录取,不中签则都不录取。


  (八)家长自愿申请“长幼随学”服务,入户时间相同情况下优先安排弟弟妹妹入读哥哥姐姐所在学校。


  (九)凡报名者则视为认可本招生方案,不服从调剂安排的视为放弃学位。


  (十)本文件查看地点:各公办小学、幼儿园公告栏,陈村教育信息网:http://ccjy.sdedu.net/“通知公告栏”“绿色陈村”微信公众平台均可查看该文件和相关通知。


  (十一)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并由陈村镇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此前的规定,如果与本方案相抵触或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本方案与上级文件精神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陈村镇教育办招生咨询电话:0757-23830370


  投诉电话:0757-23830091


编辑:李素芳

来源:陈村教育办


顺德城市网首页
分享到: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 上一篇:陈村:适子学童趣“徒步”,研学赋能助“成长”
下一篇:快看!陈村镇公办幼儿园多个岗位招人啦 >
知识产权声明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网络违法罪 安网 举报有奖 网络违法罪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ICP备13003604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