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陈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陈村镇推动花卉小镇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陈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陈村镇推动花卉小镇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陈村镇农业和社会工作局现组织开展花卉小镇产业扶持项目资金申报工作。
具体事项如下:
一、扶持范围
(一)现代化设施农业项目
1.对建设连片面积5亩以上且配备自动化设施的花卉智能温室大棚,并在2017年9月1日后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在2018年8月1日后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须同时完成农业设施审核验收)的申请人给予扶持。
2.对应用花卉生产环境智能监测设备、水肥一体化管理系统等物联网技术提升温室大棚,并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备案手续(在2018年8月1日后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须同时完成农业设施审核验收)的申请人给予扶持。
(二)创新研发扶持项目
1.对成功研发新品种并获省级审定的申请人给予补助。
2.对引进国外新品种并通过省级审定或备案的申请人给予扶持。
3.对被授予国内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第一权利人给予扶持。
4.对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花卉农产品进行外观形态创新,并获省级以上专利金奖、优秀奖的申请人给予补助。
5.对通过平面设计、立体包装、艺术加工研发创意产品并获国家级、省级、市区级奖励的申请人给予补助。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停止执行<佛山市专利资助办法补充规定>部分条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暂停受理《陈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陈村镇推动花卉小镇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中有关中国发明专利补助申报。
(三)花卉电商扶持项目:
1.对通过自建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实现2018年度线上销售额逾2000万元、4000万元、8000万元的申请人给予扶持。
2.对承诺在陈村花卉小镇经营3年以上,并且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以上的标杆电子商务企业给予扶持。
(四)花艺创意设计扶持项目:
对投入300万元以上,应用植物花材开展花境营造、园林设计、花艺造景等花艺环境设计的项目给予一定扶持。
(五)花卉展览扶持:
对运用观赏性花卉苗木进行露天布置或室内陈列的申请人给予一定扶持。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在陈村镇辖区内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企业、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和规范的会计核算;
3.以花卉、盆栽、苗木等花木育种、种植、加工、营销、园林设计等作为经营范围;
4.近三年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无行政处罚或刑事犯罪的记录。
(二)申报项目应在扶持范围内。
(三)申报项目项目必须在陈村花卉小镇区域范围内组织实施。
陈村花卉小镇东至庄头、仙涌村,南至文海河,北至魁奇路东延线,以花卉世界为核心区,以仙涌村和庄头村为两翼。
(四)申报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
三、申报工作安排
扶持项目申报材料从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上午8:30时开始受理。请申请人于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7:30前向陈村镇农业和社会工作局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申请材料。其中,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复印件必须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电子版申报材料请以“申报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邮寄至联系邮箱。提供的支出凭证总额需不低于所填报的项目总投资金额。请于截止日期前完成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申报工作,逾期不受理。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陈村镇推动花卉小镇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且加盖公章,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根据申请类别,提供相应的其他申请材料。
五、联系方式
陈村镇农业和社会工作局
地址:顺德区陈村镇政和路1号陈村镇人民政府三楼(电梯出口右转)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23830059
联系邮箱:24582384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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