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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费无故升价,业主们愤怒了!



对个别业主来说,这条横幅多少有点讽刺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林仲儒) “不管你住不住,反正7月1日开始收物管费。”昨日(6月30日),陈先生等业主又与物管发生争吵了,他们都是勒流凯茵花园的新业主,昨日是他们收楼的日子,但双方却因管理费问题争论。

物管费1.98元升至2.48元,业主们怒了

  与陈先生一样,周女士也是凯茵花园的业主。周女士说,业主与物管之间的矛盾源于突然提高的物业管理费。她说到,当初买房时,销售商称该小区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1.98元/月·平方。但当她昨天去收楼时却被告知,物管费的实际收费标准为2.48元/月·平方。“这不是明显的欺诈吗?0.5元每平方可不是小数目啊,这样下来,我们一年至少得多交几百元。”面对突然增加费用,业主们十分不理解。
  
  另一位业主廖先生说,购房时对方只是口头说收费标准为1.98元/月·平方,没有文件标明,“但各个业主都是这样听到的,总不会全部人一起撒谎吧!”他称,即使是口头承诺也应该有约束效力。



备案通知书写着2.48元的收费标准


物管:2.48元/月·平方是标准收费

  对于业主们的质疑,凯茵花园物管方,万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陈姓经理向记者解释说,这件事情与物管方无关。“我们一直都是按2.48元/月·平方来收费的,因为售楼部不是我们的公司,他们如何向市民解释物管费我就不知道了。”他称,2.48元/月·平方的收费标准含了公共水电分摊和电梯电费在内,而1.98元/月·平方则不含。

  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盖有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公章的《前期物业管理通知书》,上面标明了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住宅为2.48元/月·平方(含公共水电分摊、电梯电费)。而另一份名为《关于印发顺德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的通知》,则写出物业服务费分为综合管理服务、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等5个部分,物管费可以选择不同的服务进行组合。

  该陈姓经理表示,这份收费标准从2011年8月开始执行起,他们以此来核定凯茵花园的物管费收费标准,而凯茵花园是在2011年开始销售的。他说,售楼部应该是清楚他们物管方的收费标准之事,但售楼部工作人员如何向市民介绍楼盘的物管费收费标准,他表示“这个很难说。”

钱收去了,说好的公共设施怎么没有?

  那么,既然收了公共区域管理费,公共场所应被广大业主使用才对,但是廖先生表示,原本告知该楼盘有游泳池、儿童游乐场等设施,当他们当天来收楼的时候才发现,这些都是空谈的。记者在现场走访看见,该花园现在有一个喷水池、一个湖边凉亭,但游泳池等设施则没有看见。

  而陈姓经理回答,现在仅是楼盘建设的首期,随着未来第二期、第三期的完工,以上配套设施都将会出现在业主们的面前,“羽毛球场已大致建成,正在划线;人工湖正在装设栏杆;二期将建设游泳池;三期将建设多功能公寓。”同时他还介绍,沿街商铺正在招商中,计划会有超市进驻,到时小区业主的生活将会更加方便。

业主称受到物管的逼签,物管喊冤枉

  因为如此多的疑问没有得到解决,业主们决定“罢签”收楼协议。但这时又有业主爆出,曾受到物管方的压力,在手续文件不齐全的情况下,被要求签署收楼协议。

  对于业主的指控,陈姓经理大呼冤枉。他说道,物管方已向业主们送去《质量保证书》、《质量说明书》和《物业管理协议》等文件,而另一些文件则以公示的方式让业主知道,如《竣工备案表》和《业主公约》等。他表示,如果业主想要了解任何方面的文件都可以咨询物管处。同时,收楼协议并非一定要这两天签完,可以适当延后。

  但他也坦言,按照之前的协议,收楼协议可以延后签订,物管费却得从7月1日开始收费。虽然不少业主有意见,物管方称,已有100多户业主签了收楼协议,约占已购房户数30%—40%。对于物管方的回应,业主们并不接受,多名业主表示,还会再齐集楼盘,为自己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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