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温暖的力量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健康顺德 > 热点速递 >
精彩专题,一览无穷

热门查看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新规解答版来了



在这里读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新规


  《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的出台,好多街坊都问,符合什么条件能领取?怎样领取?需要什么资料?别急!权威解答来了!


1.请问现在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标准?


  答:现行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标准是200元/人/月。


2.请问200元/人/月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何时开始执行?


  答:根据《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的规定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200元/人/月的奖励标准。


3.请问哪些对象属于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范围?


  答:2015年12月31日(含31日)以前符合政策生育(含依法收养)子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区户籍城镇居民属于奖励对象:


(1)终身只生育了1个子女的夫妻;


(2)终身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了1个子女的夫妻;


(3)独生子女(无论其是否已生育)死亡后,再生育1个子女或者只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夫妻。


(4)符合以上(1)(2)(3)条件之一,婚姻状况发生变动后没有再生育的一方;


(5)再婚前没有生育子女,再婚后只生育1个子女的一方(是否收养子女不影响本项执行);


(6)终身没有生育(或收养)子女,再婚后只与1个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一方;


(7)符合政策曾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含不够间隔期生育)并同时存活,现只存活唯一子女且其他子女均在生育子女前死亡的夫妻。


(8)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亲生父母,双方补办结婚登记后并符合奖励条件的。


(9)在1980年2月2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原来的奖励政策已经或应当享受退休金加发5%(含按工资100%发给)或一次性奖励的人员纳入奖励范围。


4.之前在领150元每月的奖励对象能获得补发吗?


  答: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200元/人/月的奖励标准,对2019年1月1日前已在领取150元/人/月的奖励对象,对此期间按已领取的月份补发奖励标准的差额(每月50元)。


5. 新纳入奖励范围的之前已经享受退休金加发或一次性奖励的人员,需要退回或抵扣之前领取的待遇吗?


  答:本办法实施之前已经领取的加发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金不需退回,不抵扣。


6.现已在领取150元/人/月的奖励对象还需要再次申报吗?


  答:不需要再次申办奖励,其每月获得的奖励金将自动提高到200元/月。


7.哪些对象需要申办奖励?


  答:(1)《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实施后到龄的人员。


(2)在1980年2月2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原来的奖励政策已经或应当享受退休金加发5%(含按工资100%发给)或一次性奖励的人员。


(3)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符合《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奖励条件,未在我区享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人员。


8.申办奖励需要哪些证件资料?


  答: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到户籍地村(居)委会填写《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申请表》一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申请人的结婚证、一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代发金融机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


9.不持有(遗失或没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能申报奖励吗?


  答:可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属于申办奖励需要提供的证件。


10.到哪里可以申办奖励?


  答: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户籍地村(居)委会申办。


11.区、镇(街道)卫计局咨询电话


  顺德区卫计局:22833375

  大良卫计局:29938083

  容桂卫计局:26618025

  伦教卫计局:27888226

  勒流卫计局:25533239

  陈村卫计局:23830042

  北滘卫计局:29892021

  乐从卫计局:28331096

  龙江卫计局:23382546

  杏坛卫计局:27388942

  均安卫计局:25518277


  如果街坊们还有疑问,可以拨打以上电话进行咨询。(文宁)

顺德城市网首页
分享到: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 上一篇:走进顺德区慢性病防治中心
下一篇:区慢病中心2018“期末考试”成绩出炉 >
知识产权声明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网络违法罪 安网 举报有奖 网络违法罪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ICP备13003604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