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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期限不自拆,违建物必拆

 

 
鼓励违章建筑当事人自行将建筑物拆除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万家长 通讯员李志标) 昨日(8月13日),均安镇拆违办对百安路星槎段的2间违建棚进行拆除,共拆除违法建筑用地面积100平方米。而这2间违建棚是在限期内未自行拆除的建筑物。

  8月6日,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百安路星槎段附近有5间棚,据多方了解,这些棚主要用于来往汽车买卖柴油的场所,属于非法建筑。执法人员了解事实后,立即对棚的所有者下发《限期拆除告知书》,责令其7日内自行拆除,否则依法拆除。直到8月13日,已有三间棚自行拆除,但仍有两间棚存在有侥幸心理,由此,该分局迅速组织人手,联合公安、交警、治 保等30多人,依法对其实施拆除。

  下阶段,均安将继续加强查违拆违的力度,同时加强辖区内拆违工作的宣传力度,推动该镇拆违工作的纵向发展,将拆违工作落到实处。

 

(编辑: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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