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文体旅游局
三、协办单位
佛山电视台顺德分台、顺德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大良街道办事处
四、竞赛时间
6月10—12日,共3天
五、竞赛地点
顺德大良城区顺峰山公园桂畔湖
六、竞赛项目
(一)成年男子传统5人龙舟1600米(800米往返)直道竞速。
(二)成年女子3人农艇800米直道竞速。
(三)青少年10人小龙舟男、女子组200米、800米直道竞速。
(四)彩龙竞美。
七、参赛单位
各镇(街道)要求选派:
(一)彩龙竞美2条。
(二)成年男子传统5人龙舟6条。
(三)成年女子3人农艇3条。
(四)青少年10人小龙舟男、女子各1条。
八、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顺德户籍,持公安机关签发的第二代身份证,并身体健康者的公民。
(二)运动员以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归属参赛。
(三)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能和衣游泳200米以上(由各代表队自行负责把关)。
(四)参赛运动员成年组年龄必须在60岁以下(195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民;少年组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民。
违反资格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九、组队要求
(一)各镇(街道)需报总领队1名,由该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副总领队1名,联络员1名。
(二)成年男子传统5人龙舟和成年女子3人农艇,各镇(街道)分别设领队1名,教练员1名,男子运动员30名,女子运动员9名。
(三)青少年男子和女子组各设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12名(鼓手1名,舵手1名,划手8名,替补2名)。
(四)彩龙竞美运动员资格、参赛人数不限。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最新审订的《龙舟竞赛规则》。
(二)比赛设6条航道,采用预赛、复赛、半决赛、决赛。
(三)比赛的划姿只允许使用坐姿。
(四)少年组采用固定式舵。
(五)预赛分组在领队教练联席会议上抽签:比赛的航道在赛前30分钟在检录处现场抽签确定。
十一、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领队、教练、联络员及运动员需提交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二张,运动员还需提交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二)各镇(街道)于2013年6月1日前填写好报名表(一式一份),加盖镇(街道)宣传文体办公章报区文体旅游局群众体育科,并同时发送电子版,联系人:陈小姐,电话:22831939,传真:22381981,邮箱:heyl8@shunde.gov.cn,报名后不得更改和补充。
十二、报到
(一)报到时间:
1.彩龙竞美:6月10日上午8∶30;
2.龙舟、农艇:6月11日上午8∶00。
(二)报到地点:大良新城区顺峰山公园桂畔湖龙母庙对面。
十三、器材
(一)成年男子传统5人龙舟采用珠江三角洲常用木质制造(不能用夹板、纤维板)的龙舟,长度不能超过13米。
(二)成年女子3人农艇由大会统一提供。
(三)青少年男、女子10人龙舟采用区统一发给各镇(街道)罗威生产的玻璃钢小龙舟。
(四)彩龙竞美的龙舟采用传统坤甸木制造的龙舟。
(五)划桨的材料与尺寸数量不限。
十四、奖励
(一)成年男子传统5人龙舟奖励前24名。
(二)成年女子3人农艇奖励前16名。
(三)青少年10人小龙舟男、女子各奖励总成绩前6名。
十五、服装
各队服装的颜色、样式必须一致,上衣前后印上代表队名称。
十六、经费
(一)各参赛队伍的食宿、交通、医疗等经费自理。
(二)比赛期间发生伤病或意外事故,各代表队自行承担责任(参赛人员须由各镇或街道购买人身保险)。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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