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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镇第一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龙江镇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龙江镇宣传文体办公室

  龙江镇体育总会

  三、举办日期

  2014年6月至8月

  四、参加单位

  村(居)、机关、企(事)单位等

  五、项目设置

  (一)竞赛项目  

  1.居(村)组:

  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棋类

  2.机关、企(事)组:

  篮球、羽毛球、乒乓球

  3.社会公开组:

  5人足球、3人篮球、太极拳表演赛、自行车巡游。

  六、参赛办法及运动员资格:

  (一)居(村)组:以居(村)为单位组队,参赛运动员以户口所在居(村)归属参赛,每个居(村)限报一队。

  (二)机关、企(事)组:以机关、企(事)单位组队,参赛运动员必须是龙江镇户籍人员或在龙江工作、学习的异地人员(持有2013年12月31日前签发的龙江镇<居住证>或在龙江参保的<社保证明>或龙江镇内学校<学籍证明>)。

  (三)龙江籍运动员只能代表居(村)组或机关、企(事)组的其中一组比赛,报名后不得更改。

  七、录取名次,计分办法及奖励;

  (一)录取名次:各单项录取前八名。

  (二)计分办法及奖励:

  1、居(村)组各单项前八名分别按15、13、12、11、10、9、8、7分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2、各单项按规程要求,无违规违纪,参加完全部比赛而不是前八名的代表队,每队给予参赛奖励分5分计入代表团总分中。

  3、机关、企(事)业代表队不计团体总分,只奖励单项前八名。

  4、各项目积分分值计算:

   (1)篮球赛:居(村)代表队以二倍计分;

   (2)羽毛球赛:居(村)代表队以一倍计分;

   (3)乒乓球:居(村)代表队以一倍计分;

   (4)象棋:居(村)代表队以一倍计分;

  (三)各代表团以各单项积分累计团体总分,奖励前八名;若团体总分相同,则以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为原则,其余类推。

八、时间安排

序号

组 别

项 目

参赛单位

户籍要求

报名时间

比赛时间

备 注

1

居(村)组

篮球赛

各居(村)

以户口簿所在居(村)归属参赛

6月10—30日

7月15日—8月15日

详情请阅读各项竞赛规程

2

羽毛球团体赛

7月26、27日,

8月,2、3日

3

乒乓球团体赛

7月12、13、19、20日

4

中国象棋团体赛

6月10日—7月31日

8月13、14、15日晚上,17日上午

5

机关、企事组

篮球赛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龙江户籍人员或在龙江工作、学习的异地人员(持有2013年12月31日前签发的龙江镇《居住证》或在龙江参保的《社保证明》或龙江镇内学校《学籍证明》)

5月26—6月9日

6月20日—7月10日

6

羽毛球团体赛

6月28、29日,

7月5、6日

7

乒乓球团体赛

6月14、15、21、22日

8

社会组

太极拳表演赛

龙江镇太极拳协会单位会员

4月20日—5月15日

6月8日

9

自行车巡游

社会人士

不限

5月23日至6月5日

6月8日

10

3人篮球赛

青少年

7月

8月

待定

11

5人足球赛

社会人士

7月

8月

待定

九、本竞赛规程总则和单项竞赛规程的解析权,属竞赛主办单位。 


附件:龙江镇第一届运动会羽毛球团体赛规程.doc

附件:龙江镇第一届运动会象棋团体赛规程.doc

附件:龙江镇第一届运动会太极拳表演赛竞赛规程.doc

附件:龙江镇第一届运动会乒乓球团体赛规程.doc

附件:龙江镇第一届运动会篮球团体赛规程.doc

附件:关于举办龙江镇第一届运动会自行车巡游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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