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江成功劝告违建业主自行拆违。
10月14日,接市民上报违建线索,龙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到高滘南街7号进行处理。
发现违建。
现场,执法人员核实该建设行为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手续,属于违法建设。
为此,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施工方停止施工,并对业主进行警告教育,要求业主限期自行拆除。
市民自行拆除了违建。
10月22日,执法人员再对现场进行复查,核实违法建筑已进行自行拆除,拆除面积约3.5㎡。
编辑:邹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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