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组织约800人一起学习《监察法》。
昨日(10月9日),龙江镇农村基层监察对象学习《监察法》培训班,在苏溪体育馆举行,现场约有800人参加学习。
据介绍,在农村基层,全区总共有10000多名监察对象,此前在顺德村居基层干部大会上已有2800多名参加了培训。接下来,继龙江之后,其余9个镇街都将陆续举办宣讲培训,实现顺德区农村基层所有监察对象接受《监察法》学习培训全覆盖。
据悉,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监察法》。《监察法》是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而制定的法律。制定《监察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总结反腐败斗争经验、巩固反腐败成果的制度保障。
《监察法》是一部直面问题、顺应实践的反腐败工作基本法,着力解决我国监察体制机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覆盖“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等人群,将清除监察空白、反腐不留死角,实现从监督“狭义政府”到“广义政府”的转变,将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昨日培训会上,学员们一起观看了区纪委监委制作的农村基层警示教育片,听取了由区监察委员会委员朱胜华作的《监察法》专题辅导讲座。会上同时派发了《农村基层监察对象常见职务违法犯罪案例解析》《漫话村居干部廉洁履职》两份小册子作为学习资料。
麦朗村办事员、后备干部尤荣强说,参加培训班收获很大,相当于打了预防针,希望以后多参加培训班,继续加强学习。
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村官康伟杰也表示,学习《监察法》后就更加明晰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怎么规范做事,以后将认真学习《监察法》全文,学习《农村基层监察对象常见职务违法犯罪案例解析》《漫话村居干部廉洁履职》等资料。(邹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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