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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企业3台电梯未按时检验,被罚5万



龙江镇严查使用重大安全隐患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为加大力度全面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进一步严查使用重大安全隐患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确保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近日,龙江市监分局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在检查行动中发现某企业违规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

  城网君了解到,该企业内设3台电梯,电梯应检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但监察人员9月份到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能提供定期检验报告并继续使用电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和六十一条第(三)项,龙江市监分局执法人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停止使用上述电梯,同时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查封并立案查处,对企业处罚金额5万元。

  城网君了解到,如果该企业对电梯进行检验,且结果为合格后,可继续使用电梯。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龙江市监分局还对某企继续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进行封停并立案查处,消除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据悉,自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以来(7月1日至9月15日),龙江市监分局共出动检查人员251人次,检查复查98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共检设备296台,发出指令书40份,责令40家企业限期整改。(邹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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