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龙江镇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陈涌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龙江镇龙舟协会
四、赞助单位:聚龙阳光基金
五、竞赛时间:2013年10月1日下午1点30分。
六、竞赛地点:龙江镇陈涌聚龙城桂花邨人工湖南湖。
七、竞赛项目:传统硬木大龙(33-38人)男子500米直道竞速赛。
八、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为龙江镇户籍的男性公民。
(二)参赛运动员年龄必须是18-65周岁(1948年至1995年出生)。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具备本次比赛的健康身体条件,能和衣游泳100米以上,比赛期间运动员发生因自身身体问题的一切事故责任自负。
九、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26日至9月19日止,请参赛队持运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彩色大一寸近照一张,到龙江镇陈涌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名,本届比赛限报32支队,联系人:梅熹盛,联系电话:23889700;
(二)参赛队可以社区(村)单位、企事业单位、传统社团单位和合法的协会会员单位命名报名,并详细填报参赛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十、竞赛办法:
(一)竞赛器材及人员限制:
1、龙舟:必须是传统的硬木大龙舟,长度21米至26米;
2、划桨:材料不限,但必须颜色统一;
3、每队限报33-38人(含锣、鼓手)。
(二)竞赛场地:本赛事共分4条赛道,每条赛道长500米,宽10米。
(三)放龙:本赛事采用用绳记栋制龙尾的方式进行放龙。
(四)竞赛方式:本届杯赛采用直道竟速计时,逐轮淘汰的方式进行。
1、第一轮:32队以4队为一小组,共分8个小组进行淘汰,小组前两名出线,其余落败队伍并列第17名;
2、第二轮:第一轮出线的16支队按原定的排位表(另附)再分成4个小组进行淘汰赛。小组第四名进入下一轮的13-16名的排位赛,小组第三名进行9-12名的排位赛,小组前两名的再进入第三轮争夺;
3、第三轮:第二轮胜出的8个队按原定的排位再分两个小组进行淘汰赛,小组第三、四名的参加下一轮5-8名的决赛,小组前两名的参加1-4名决赛。
4、第四轮:
(1)5-8名的决赛;
(2)1-4名的决赛。
(五)竞赛守则及处罚:
1、每轮比赛各参赛队必须提前30分钟报到检录,超过检录时间5分钟未能齐员(33-38人 ,鼓手和锣手不准参加划水)检录的作弃权处理,检录后所有运动员不得离船。
2、每轮比赛前必须在船头插上该船号码牌,每轮完成之后,能进入下一轮比赛的队伍必须按序进入南湾西海口等候。
3、不按大会统一规定的不得参加比赛;(包括服装、船只、划桨、出赛人数)
4、比赛时不听信号,抢先出发第二次召回给予警告,重新出发如继续有队伍违例不召回,到达终点时判违例队作负方处理;
5、参赛队按照分组抽签确定的航道位置进行比赛,比赛中不得超越赛道分界线,超越而影响他队比赛作负方处理,故意超越而使比赛不能正常进行取消其比赛资格;
6、比赛时,出发信号未响,参赛队员必须举桡离水,不得放入水中进入运动状态,警告后继续违例,到达终点作负方处理;
7、参加比赛的龙舟队在整个比赛未完成前,不得更换参赛的人员,一经发现作破坏公平竞争处理,取消比赛成绩;
8、在大会期间,参赛队都必须按大会安排进行工作,不得违反而影响比赛正常进行,如因违例判为负方也要继续参加比赛,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十一、抽签及领队会议:9月23日下午3:00时,在陈涌社区居委会二楼会议室进行。
十二、报到、检录:2013年10月1日12:30时报到,1:00时检录(全体参赛人员,包括鼓、锣手)。
十三、奖励办法:(所有参赛队全奖励,见附表)
十四、其他事项:
(一)非大会指定负责的工作人员,任何人不得进入指挥工作台(包括出发台、裁判台、记分台、大会指挥台)。以免影响赛事正常进行;
(二)所有参赛的龙船,比赛完毕后集中到南湖岛颁奖台,带船号标志牌领奖。获得前三名的参赛队派领队及部份运动员到颁奖台参加颁奖;
(三)各参赛队必须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比赛及训练期间一切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十五、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龙江镇2013年第十二届“聚龙杯”龙舟大赛奖金、奖品 单位:元 名 次 奖 金 奖 品 备 注 冠 军 68000 奖杯壹座、金猪全体、美酒两箱 太阳帽40件 亚 军 48000 奖杯壹座、金猪全体、美酒两箱 太阳帽40件 季 军 41300 奖杯壹座、金猪全体、美酒两箱 太阳帽40件 第四名 32800 锦旗壹面、金猪全体、美酒两箱 太阳帽40件 第五名 28800 锦旗壹面、金猪全体、美酒两箱 太阳帽40件 第六名 26800 锦旗壹面、金猪全体、美酒两箱 太阳帽40件 第七名 23800 锦旗壹面、金猪全体、美酒两箱 太阳帽40件 第八名 22800 锦旗壹面、金猪全体、美酒两箱 太阳帽40件 第九名 20800 锦旗壹面、金猪全体、美酒两箱 太阳帽40件 第十名 19800 锦旗壹面、金猪全体、美酒两箱 太阳帽40件 第十一名 19300 锦旗壹面、金猪全体、美酒两箱 太阳帽40件 第十二名 18800 锦旗壹面、金猪全体、美酒两箱 太阳帽40件 第十三名 18300 锦旗壹面、金猪全体、美酒两箱 太阳帽40件 第十四名 17800 锦旗壹面、金猪全体、美酒两箱 太阳帽40件 第十五名 17300 锦旗壹面、金猪全体、美酒两箱 太阳帽40件 第十六名 16800 锦旗壹面、金猪全体、美酒两箱 太阳帽40件 第十七名 11800 (并列16队)金猪全体、美酒两箱 太阳帽40件
龙江镇第十二届“聚龙杯”传统龙舟大赛组委会
二O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