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顺德参与式预算 > 新闻速递 >
精彩专题,一览无穷

热门查看

用人单位注意!2023年残疾人就业年审开始申报啦


2023年用人单位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


01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02 申报单位


本区行政区域内上年度已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含中央、省驻顺及境外驻顺单位)等用人单位。


03 政策支持


《广东省残联关于做好2023 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的通知》(粤残联函〔2023〕120 号)、佛山市残疾人合会《关于做好全市2023 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的通知》(佛残联函〔2023〕11 号)


04 人数核算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 年以上(含1 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每月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当月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 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 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3 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 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05 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系统”(https://nskstb.gddpf.org.cn:8443/wbxt/index.html#/login)进行全程线上办理。


微信图片_20230414094559.png

微信图片_20230414094604.png


(二)线下申报。由用人单位到“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佛山新城分中心”(需约号),申报本单位上年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三)申报资料(各一份,均需加盖公章):

(1)《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2)《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原件(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3)《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原件;

(4)上年度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医保缴费有效凭证。(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费查询”—“申报缴款个人明细查询”模块或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

(5)上年度用人单位向残疾人职工按月发放工资的有效凭证(包括:税务机关出具的工资收入申报证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第三方代为发放工资凭证或工资签收表复印件);

(6)劳务派遣协议(如有劳务派遣用人方式的用人单位需提供)。


注:以上(1)-(3)项材料仅需在窗口申报时提交,线上申报的免提交。


微信图片_20230414094611.png


(四)申报审核


经审核无异议,年审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出具《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线上自主申报的单位,需及时下载电子版,有需要时携纸质版到新城分中心补盖章。


06 特别提示


用人单位在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时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合法性进行严格核实,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已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数据联网,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组织在申报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过程中如存在虚假就业、虚假申报、重复就业(一名残疾人同时间段被多家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组织进行虚假就业安置)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07 业务咨询


地点: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佛山新城分中心

电话:28834192


编辑:陈惠玲

来源:乐从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顺德城市网首页
分享到: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 上一篇:参与式预算:郑裕彤中学扩建工程预计今年底竣工
下一篇:顺德区扶持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解读 >
知识产权声明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ICP备13003604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