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顺德区公交车驾驶员定向培训费用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顺管[2014]151号)的精神,现对经初审符合政策规定申请公交车驾驶员定向培训补贴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征询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和问题,并要求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我局将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结果按政策进行处理。
公示时间: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止。
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大楼9楼
邮政编号:528333
电话:22831033、22831119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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