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切实做好顺德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断加强食品的监管抽查和检验,努力建立食品监管的长效机制,以保障公众食品质量安全。现将“食品安全监测专项经费”项目2015年第一季度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宣传发动
为确保食品安全监测工作顺利推进,我局于年初制定了《关于印发2015年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顺食药监【2015】2号),以文件形式明确2015年度食品安全监测工作计划和要求。
食品安全监测专项经费项目开展工作由局主管领导统筹指挥,食品安全监管科和餐饮安全监管科为主承办科室,各镇(街道)分局配合,样品抽检统一委托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顺德基地)按既定方案计划进行,通过明确工作职责,保证项目开展有组织、有措施、有实绩。
在“食品安全监测专项经费项目”实施前,我局配合区财税局开展了参与式预算网上评议活动,向社会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监测及有关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广泛征求社会民众及食品安全专家的意见或建议。同时,我局每季度召开食品安全监测质量分析会,并通过媒体将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向媒体和社会通报,有效帮助社会民众了解全区食品安全信息。
二、项目的推进、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顺食药监【2015】2号),2015年第一季度开展了以下工作:①开展生产加工单位专项整治,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批次、大米10批次、其他粮食加工品23批次、肉制品11批次、糖1批次、小麦粉6批次。②开展集体食堂及餐饮单位量化管理专项整治,抽检非发酵豆制品50批次、食用植物油102批次、水发产品51批次。③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抽检烘烤食品(糕点、面包)20批次。④开展乳制品专项整治,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19批次、其他乳制品21批次。目前,已支付上述食品安全监管抽查费共811005.67元。
三、项目实施的阶段性成果
一是及时掌握区内食品安全状况,对生产、经营或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本地区食品安全。
二是通过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抽检,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点,为全面开展食品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于4月初对第一季度食品安全抽检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将相关信息向市民公布,发出消费警示,以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有效地提高全体市民健康消费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参与意识。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包括节前食品专项整治、生产加工单位专项整治、集体食堂专项整治、餐饮单位量化管理专项整治、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二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对辖区内在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经营项目进行风险监测抽检,抽检品种包括肉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等。
三是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抽检。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三个环节进行执法抽检,抽检品种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糕点,肉制品,大米等。
四是开展端午节前食品安全抽检。在端午节前对民众消费量较大的应节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品种包括粽子、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
项目联系人:胡咏蓓,电话:0757-22803287
项目负责人:孔繁昌,电话:0757-22803385
监督电话:0757-22803330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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