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人员对企业生产现场进行仔细检查
11月27日,容桂安监分局组织执法组对辖区内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进行“四不两直”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本次行动共检查两家企业。
行动当日,执法组前往佛山市顺德区博帅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未提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车间警示标志不足,玻璃材料无防倒措施,二楼平台无踢脚板,油墨储存仓库不符合安全规范等安全隐患。此外,执法组前往佛山市顺德区千幻彩木器工艺品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企业存在车间安全警示标识不足,部分防爆灯损坏,油漆桶管理不规范,安全生产资料不完善等隐患。执法人员依法对两家企业开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上述企业限期整改。
据了解,下阶段,容桂安监分局将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坚持“四不两直”,不事先通知,直插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同时,容桂安监分局将坚持“零容忍”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企业“黑名单”联合惩戒,提高企业违法成本。(梁敏贤 通讯员何洪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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