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对经营方提供的相关证明进行仔细检查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管,容桂市监分局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监督检查行动。
本次行动,容桂市监分局对无证生产、超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标准生产、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强化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要求电动车的经营单位依法从严查处,并要求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者提供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者的营业执照、3C认证证书,检验检测合格报告等。经检查,暂未发现有相关违法违规的行为。
据了解,下阶段,容桂市监分局将继续加大流通领域电动车的监管力度,在宣传电动自行车新标准的同时发布消费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确保电动车经营者合法依规经营。(梁敏贤 通讯员何宝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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