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购物消费纠纷又产生,你还不谨慎一点吗?
今日(9月15日),城网君从容桂市监分局获悉,市民黄先生通过朋友圈里的“微商”代购了一套某牌子化妆品送给太太,但黄太太使用该产品后出现严重过敏,黄先生拿产品到专柜对照后,却被告知本套化妆品不是该品牌的正品。事后,黄先生找回该名微商理论,但对方表示只是帮忙购买,并将黄先生的微信直接拉黑。
近日,黄先生向容桂消费者协会投诉,但由于无法提供准确的被投诉主体,消委会工作人员无法进行处理。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微信朋友圈买卖行为属于个人私下交易行为,一旦发生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纠纷、食品安全等问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消委会一般无法受理,消费者若要挽回经济损失,可以尝试通过民事诉讼的办法解决。
对此,容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广大市民在朋友圈中购物时,需谨慎甄别产品,千万不要轻易相信朋友圈中的广告信息,尽量前往有口碑和信誉好的大型实体商店或网购网站进行选购。“不要轻易相信朋友圈内的超低价销售和代购,若需要通过移动社交平台购物时,谨记要核实商家地址,保留涉及商品服务的价格、数量、型号、质量、承诺等关键性交流信息,以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他强调道。(徐川 通讯员廖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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