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助力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网络图)
喜大普奔!单笔最高2000万!政府又有专项资金助力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佛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支持企业发展,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扶持作用,努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设立佛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融资专项资金”)。
该融资专项资金是为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有还贷资金需求且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企业提供短期周转的政策性资金。在满足短期周转资金和做好风险管控的情况下,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可扩大融资专项资金的用途,将部分资金用于股权投资、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有助于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其他用途,有关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据介绍,融资专项资金由市、区财政按1:4比例共同出资设立。市级财政资金仅用于与区财政资金共建融资专项资金,不参与各区引导或参与社会资本建立的类似资金。各区财政性资金拨付到位、建立管理架构并制定完善的资金管理细则后,可向市申请融资专项资金。经审批后,由市财政局将市级安排的融资专项资金拨付到各区。
值得一提的是,单笔融资专项资金使用额度应控制在合作银行承诺续贷额度以内,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单笔资金使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7天。(潘美颖)
■扶持对象
(一)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取得经营范围相关的行政许可,并诚信经营和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具有企业性质的涉农组织机构(如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各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也可纳入本办法扶持范围。
(二)符合合作银行贷款条件,且银行同意为企业出具相关书面材料和承诺保证融资专项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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