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经营项目涉及特殊许可的,如娱乐业、餐饮业,村居出具的场所使用证明有效吗?
答:即使商事主体的有关经营项目涉及特殊许可,村居按照“商事登记”有关规定出具的场所使用证明依然有效。
因为根据规定,对无法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文件的房屋,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其有关部门、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如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管委会)、居(村)委会等机构可出具场所使用证明,申请人凭该证明可直接办理商事主体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的登记或备案。
但是也要意识到,依法应当取得规划、环保、消防、文化、卫生等相关部门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经营场所,商事主体应当依法向有关许可审批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审批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而且,出具场所使用证明的村居对属于经营场所的场地,要明确同意该场所用于经营用途,并对其出具的证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申请人也应向商事登记机关书面承诺对使用场所的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诺不提出拆迁补偿要求。
(编辑: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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