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温暖的力量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精品荟萃 > 时政策划 > 简政强镇 >
精彩专题,一览无穷

热门查看

镇街、村居都这么改




改革的目的是发展,为了提高顺德人的生活质量

  根据《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实施意见》,在总结容桂街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对全区各镇(街道)推进简政强镇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机构改革:统一部门名称

  “差异化是需要的,但并非是各镇(街)机构名称五花八门,各个镇街可以通过合理调配领导班子分工和部门干部及人员配备的方式,实现差异化管理。” 区委常委杜镜初解释,为利于区、镇工作的对口衔接和上传下达,各个镇(街)机构设置在数量和名称上是统一的。

  改革后,各镇街均有13个机构,包括综合性办事机构11个和双重管理机构2个。其中内设机构5个:党(工)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办公室、组织工作办公室、宣传文体办公室、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等;直属机构6个:经济促进局、社会工作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等;设置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基层分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基层分局2个区镇(街道)双重管理机构。

  此外,政府(办事处)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与党(工)委办公室合署办公,挂公共决策咨询办公室牌子、法制办公室牌子;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机关按有关规定设置,监察审计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教育局和宣传文体办公室合署办公。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归口社会工作局。

  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基层国土城建管理所和司法所由区垂直管理调整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基层分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基层分局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以镇(街道)领导为主,日常管理、人事任免和绩效考核由镇(街道)负责。上级政府部门派出(驻)镇(街道)机构的党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通过放人放机构,增强镇街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执行力。
   

编制方案:取消镇街“助理”职务

  镇街综合指数在400~500的,行政编制可按不超过120名配备,但在省未下达增编指标前,各镇街的编制数仍按原核定数执行。改革后,为使镇街承接区级部门移交的各项权限时有足够的人力保障,方案明确区政府部门派出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后,其编制下划给镇(街道)专项使用,与镇(街道)的行政编制分开管理。

  根据上级及区委关于乡镇领导班子配备的有关规定,设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15名。镇(街道)党政正职的职级配备按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另外,目前镇街中层设正职、副职、助理等职务。由于“助理”职务的设置不够规范,因此方案提出,镇街中层设正职、常务副职、副职,不再保留“助理”这一职务名称。正职由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常务副职、副职的职级配备与区直部门内设机构的正副职对接,具体方案由区组织部门另行制定。


政务公开: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

  省《关于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推进镇(街道)党政机关及其所属机构预决算在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今年初国务院首次为公开部门预算列出时间表,争取3年内实现向社会公开全部部门预算。广州、深圳等城市也在这方面先行先试。

  顺德作为省的综合改革试验区,更应在这方面率先、稳步推进。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村(居)委会、市民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建立内外结合的监督制度。


社区自治:设立行政服务中心

  开展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改革,将社区(包含村)公共事务划分为行政事务和自治事务。区镇两级政府逐步统筹社区行政事务的管理和开支,在较大的社区或连片社区设立行政服务中心,作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行政事务。社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可以聘请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

顺德城市网首页
分享到: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 上一篇:镇街:期待改革促发展
下一篇:顺德简政强镇改革全面拉开大幕 >
知识产权声明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网络违法罪 安网 举报有奖 网络违法罪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ICP备13003604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