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关于完善农村宅基地政策解决村民住房问题的意见》读后感
作者:周林生
顺德经济一直发展较快,土地开发强度偏大,因此较早遭遇环境资源特别是土地、人才资源的制约。从顺德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从大幅度提升顺德城市化水平的需要出发,从节约集约使用建设用地的国策出发,顺德的改革新规是值得肯定的。实际上顺德的政策规划也非常详尽、相当合理,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就加强和完善这项改革措施而言,我看需要重视几个问题:
第一,这项工作牵涉面广,涉及村民人数不少,因此要注意发挥顺德现有公共决策体系的作用,特别加强相关工作的决策咨询,使各项政策规定既科学合理,又充分体现民意民智。要把执政为民、为民做主与发挥村民、居民在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主体性作用很好地结合起来。万万不可将长官意志凌驾于民意民智之上。
第二,城市发展的利益要惠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城市发展不能以伤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代价。过去我们实行以农辅工、以乡助城的发展政策,农民群众为数十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中国城市化进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乃至牺牲。我们今天重新规划城市的发展必须强调确保村民的利益,切实维护其合法合规的各项权益。
第三,顺德未来发展的关键不在于建了多少高楼大厦,而在于在能够吸纳多少各个方面的人才,特别是高精专人才。顺德要吸纳人才就应当有更完备、更完善的社会公共设施。宅基地集中使用之后是否可以将其中一部分规划为社会公共设施用地,通过哪些途径转化?值得政府研究考虑。
(编辑: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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