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提升我区城市化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共建共享幸福顺德,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佛山市顺德区开展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的批复》(粤委﹝2009﹞35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深化农村改革,统筹城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市升级引领转型发展,共建共享幸福顺德”统领全局,以促进发展成果全民共享为目标,发挥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基层协同共治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提高集体资产运营效益,推动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农村规划和建设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就业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快顺德城市化建设步伐。用两至三年时间取得农村改革明显效果。
二、主要措施
(一)创新基层管理模式,实现政府治理与基层自治的良性互动和有效衔接。
1. 实行政务村(居)务分离。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基层自治组织的关系,实现政府治理与基层自治的良性互动和有效衔接。党组织是村(社区)的领导核心,支持和保障村(社区)内各机构、组织正确行使职权;行政服务站是政府延伸到村(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平台,为村(居)民提供各项行政服务;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是村(社区)的自治组织,依法开展民主自治,办理本地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向政府反映群众的要求、意见和建议。村(社区)内各机构、组织按各自职能规范管理、履行义务、协作共进,实行阳光运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2. 创新社区建设和服务。建立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和其它各类组织多方参与的社区建设和管理机制,推动村(社区)事务协同共建共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在村(社区)开展服务。各镇(街道)至少设立一间家庭服务中心,开展婚姻辅导、子女教育、家庭经济、求职就业、协调人际关系、消除家庭暴力等方面服务;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社工、义工和优秀外来工参与社会管理服务,构建社团和社区相互支持,社工、义工和优秀外来工相互补充的“两社三工”社会工作格局,共建和睦社区、和谐社会。
3. 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对全征地的社区居委会(辖区内所有股份社已确认为完全被征土地的社区居委会,下同),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原则,划清社区居委会财产与股份社集体资产,确保社区公益性物业用于公共服务,并由政府统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经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建立健全的农村卫生、教育、交通、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农村基本农田保护区补贴办法,逐步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
4. 合理设置全征地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超过4000户、城镇化水平较高、经济关系清晰、全征地且条件成熟的社区居委会,可以按照道路或自然条件为界、群众认同感等构成要素和便于居民自治、便于管理服务的原则进行合理调整,划分设置社区居委会;在新区开发时,要结合城市规划,科学合理设置与规划相协调的社区居委会。镇(街道)要为新设立的社区居委会解决必要的办公用房以及服务、活动阵地和设施。
(二)创新集体资产运营模式,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5. 提高集体资产运营效益。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引领和帮扶,以国有资产引领社会资本、信贷资金向农村流动和投放,促进城乡各类经济要素优化配置,引导以市场化、企业化模式,促进和提高集体资产运营水平,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协助村(社区)处理历史债务。
6. 规范集体资产交易,强化农村财务监控。依托区、镇(街道)建设工程和土地房产交易平台,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的集体资产交易网络,为农村各类资产提供信息发布、组织交易、咨询策划等服务,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有效流动,实现集体资产收益的最大化。完善农村财务网上监控平台建设,提升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的监管效能,逐步实现与集体资产交易平台的对接与联动。
7. 完善农村股份社管理。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农村股份社股权管理制度。规范股权(份)的继承、转让和赠与等流转原则和办理程序;开发全区性股权(份)管理系统,实现股权(份)信息化管理,完善股权(份)的登记、流转、分配、统计、查询、备案等工作;探索在股份合作制的框架内引入先进管理理念,逐步形成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农村股份社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发展。已确认为完全被征土地的股份社,经民主议事程序表决同意,可依法依规进行解散。
(三)创新和完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提升农村经济现代化水平。
8.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经营大宗农产品的农户为载体,引导农民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生产由分散经营走向联合发展,提高对农业基地、农户的带动能力和农业综合竞争力。
9. 发展现代农业园区经济。引导社会资本逐步建设一批设施农业、休闲生态农业、农产品物流等现代化农业园区,增强现代农业园区对资金、技术、人才、管理、市场、信息的聚集效应和辐射带动能力;积极引导异地合作开发农业产业园区,扶持外延农业,拓宽农业发展空间,构建农业商贸新模式。
10. 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实施科技兴农,建设区级科研基地,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扶持发展工厂化养鱼和大棚种植,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落实和完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政策;引导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通过社会资本和政策扶持,建立一批设施先进、功能完善、交易规范的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
(四)创新和提升村庄改造模式,科学统筹城乡建设。
11. 分类开展村庄改造提升。对符合城市规划、地理位置优越和经济基础较好的村庄,可适当发展现代服务业;对历史文化积淀较深厚的村庄,可在保护传统风貌的基础上,通过完善文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富有自然生态和岭南历史文化特色的旅游景区(点)和旅游村;对建设规模适度但发展条件欠佳的村庄,以综合整治为主,改善村庄整体环境品质;对零星住宅以及位于生态敏感地区的村庄,在条件成熟时纳入“旧村居”改造范围,逐步搬迁和复垦复绿;对符合“城中村”改造的村庄,通过财税、国土、规划等方面的帮扶政策加快改造提升。
深化征地制度改革落实征地留用地政策。探索一次性补偿和逐年支付补贴、土地作价入股、置换物业、土地换社保等多元化征地补偿安置模式。完善征地留用地制度,进一步明晰征地留用地的政策规定,规范留用地处置的方式,积极探索以统一安排留用地、留用地作价入股、货币收购、物业抵顶等多途径多方式兑现征地留用地,探索建立平等协商的土地增值收益共享办法。对于历史遗留的征地留用地,按照征地时的有关规定,用五年时间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予以解决。13. 完善农村宅基地政策。在尊重历史,维持现行固化宅基地政策基本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对城乡规划确定的不同功能区域,实行差别化的宅基地分配制度;制定优惠政策,由政府主导、村(社区)集体及社会资金参与,统一规划建设村民居住小区,推行农村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鼓励村民进城镇居住,逐步解决符合固化宅基地条件村民的住房问题。
(五)创新农村社会保障建设模式,提升农民就业培训水平。
14. 全面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通过财政补贴,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通过就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不断优化提升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保障制度,增加财政投入,逐步提高新农保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完全被征土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三无孤老”的保障标准,扩大农村居家养老、平安钟服务覆盖面,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15. 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保障体系。建立农村劳动力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对全区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分类登记管理并建立信息库,实现信息化动态管理工作;出台培训补贴保障政策,以政府购买培训服务的方式,引导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或创业培训,重点对就业困难群体进行专门的培训引导和跟踪,提升其就业技能;对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从业人员提供“订单式”的技能培训;制订和完善创业贷款、创业扶持政策,引导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实现成功创业。争取2014年底,实现全区90%的村达到充分就业村标准。
三、推进步骤
(一)制定政策,开展试点。2011年年底前,构建完善的改革工作政策性文件框架体系,并推出相应的配套措施;2012年在条件成熟的镇(街道)开展试点工作,为农村改革在全区铺开进行积极的探索和积累。
(二)全面推进,取得实效。2013至2014年,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农村改革政策性文件,在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总结经验,不断提升。2015至2016年,总结、完善和提升农村改革工作,农村发展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统筹城乡发展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委员会,作为全区农村改革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委员会决议,统筹协调推进农村改革工作。完善农村工作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二)加大财政投入。巩固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建立稳定增长的农村财政投入机制。从2012年到2014年,区镇两级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新增2亿财政资金投入农村改革工作,逐步实现公共财政基本覆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领域。
(三)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在确保大局稳定的基础上试点先行,坚持“成熟一项,推进一项”的原则开展试点工作,2012年年底完成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区铺开;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先推条件成熟的政策措施,确保改革工作稳妥推进。
(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农村改革涉及各方利益,关系着农村的发展和稳定。要通过各种渠道做好农村改革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区镇村三级联动、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各方参与的农村改革工作局面。
中共顺德区委员会办公室
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