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3日电(记者王明浩) 可对初创期民间公益组织进行“孵化”的北京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新近正式揭牌成立,孵化中心将为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所、政策辅导、注册协助、购买服务等各类行之有效的扶持,这是北京在新时期着力推进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目前。十余公益性社会组织首批进场“孵化”,今后还将有若干孵化基地陆续建立,从而在北京全市形成社会组织孵化网络。
由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建立的该孵化中心,内设社会组织孵化区、社会组织公益成果展示区、社会组织咨询服务区等,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日常服务和管理。主要服务内容是:对初创期的民间公益组织提供前期孵化、能力建设、发展指导等关键性支持,促进社会组织和公益项目尽快成长,发挥作用。其中,“孵化”的主要方向和领域为社会需求度高、影响力大、品牌效果突出的公益性组织。
近年来,随着北京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大量涌现,在提供公共服务、保障改善民生、完善基层民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日益成为首都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北京市委社会工委介绍说,截至目前,北京共有正式登记的社会组织7000家,加上以备案制等形式存在的社区社会组织、高校社团组织以及各类“草根”组织,总量近3万家。但长期以来,很多社会组织一直存在着获取资源难、自身能力偏弱等一系列突出问题。
成立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实实在在地为社会组织、尤其为初创期的公益社会组织服好务,其基本运作模式为“政府支持、专业团队管理、政府和公众监督、民间组织受益”。北京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将采取多种方式,如举办培训辅导、专题讲座、秘书长论坛以及开展“一对一”帮扶等,为社会组织提供有针对性的能力建设支持。值得关注的是,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将通过这一平台,发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信息和相关政策,扩大资源供给渠道,为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提供实质性支持。
北京市委社会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一中心、多基地、形成全市社会组织孵化网络”思路,北京还将建立若干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助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探索支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搭建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之间交流、合作、共享、发展的平台,并树立一批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及社会公共服务品牌。并以“孵化中心”为基础和纽带,支持各区县、各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孵化基地,逐步形成一个覆盖全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的完整服务支持体系。
北京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成立后,经有关部门和专家委员会评审,首批“入壳”孵化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北京市社会工作者联合会(筹)、北京市社会心理工作者联合会(筹)、“爱心传递热线”、北京市城市再生资源服务中心,以及悦群社工事务所、厚朴社工事务所等十余家单位。
■名词解释
社会组织,是指政党、行政组织和企业以外的,由社会单位或个人依法自愿发起成立、按照章程自我管理的一类社会单位,具有非营利性、自愿性、组织性等特点。目前,我国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三大类。此外,还存在大量社区社会组织、高校社团组织、各类“草根组织”、市场中介机构以及国际社会组织等,共同组成广义的“社会组织”范畴。
社会组织孵化器,是借用企业孵化器的理念而建立的,旨在为初创期和中小社会组织提供全方位支持、服务的场所,一般由专业团队运营。支持和服务的具体内容一般包括办公场所、办公设备、能力建设、政策辅导、注册协助等,通过这些措施促进优秀的社会组织和公益项目尽快成长、发挥作用。其基本运作模式为“政府支持、专业团队管理、政府和公众监督、民间组织受益”。
“枢纽型”社会组织,是指由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的社会组织进行联系、管理和服务的联合型组织。其具体职能是:在政治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承担有关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责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党的工作;在业务上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为本领域的社会组织搭建平台、扩大交流、形成合力,提供业务指导,促进共同发展;在日常管理和服务中发挥骨干作用,负责对本领域社会组织的联系、管理和服务,并承担相关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职责。
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将有关的公共服务事项,通过定向委托或公开招标等方式,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承接,最后根据其所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支付服务费用。这种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基本特点是“政府采购、专业评审、合同管理、验收支付”。
“草根组织”,是指具有公益组织特征,但因达不到法定登记条件或因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而不能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组织,“草根”在这里主要是指纯民间的或非官方的,也有贴近基层、比较弱小等含义。这些组织的存在方式一般有3种形式:在工商部门进行企业登记、以“挂靠”形式作为正式社会组织的二级单位或选择不登记、不挂靠的形式自行开展活动。
(编辑: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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