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梁雯雯 通讯员高翔) 近期,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生等人,该案案值达一千余万元,是顺德区“三打两建”工作开展以来,被批捕的涉案案值最大的打假售假案件。
检察院指,2010年9月份,犯罪嫌疑人黄某生和妻子王某芳一起出资并注册登记成立佛山市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并招聘谢某西、王某才等人一起生产未贴任何品牌商标标识的白板蓄电池。此后,黄某生申请注册“DCC”商标牌子的蓄电池,但没有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获准。2010年底,黄某生与妻子等人得知Sonnenschein(德国阳光)牌子的蓄电池销售良好,于是生产假冒“Sonnenschein”等牌子的蓄电池。
据黄某生透露,他与妻子到广州、深圳等地购买所需的极板、隔板、铅、电池壳等原材料,同时还买回了“Sonnenschein”的商标标识,然后,工人在白板蓄电池贴上“Sonnenschein”的商标标识,再将蓄电池成品发给客户。
今年5月23日,陈村镇派出所民警联合陈村镇市场安全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黄某生的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假冒“Sonnenschein”牌子蓄电池34个(经核价为160102元),其他暂没贴牌子的成品蓄电池2682个,这些产品全部为假冒的成品蓄电池,其中有295个型号的蓄电池是为造型好的蓄电池,故未能核价,其余的2387个蓄电池经核价为10613183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生、王某芳、谢某西、王某才等人对生产假冒德国阳光等牌子注册商标蓄电池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检察院经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生等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涉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并于6月21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黄某生、王某芳、谢某西、王某才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编辑: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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