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温暖的力量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精品荟萃 > 镇街策划 > 乐从专题 > 改革有道 教育有方 > 同一蓝天 >
精彩专题,一览无穷

热门查看

强化政府统筹职能 促进教育改革发展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是全国承担开展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的唯一副省级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这对我们既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我们确定这项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以教育体制改革为主线,统筹特区教育一体化发展,统筹编制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保障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体制机制,转变政府办教育管教育的方式,强化教育体制机制活力,强化学校自主内涵发展动力,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政府统筹职能,扎实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深圳教育同全市其他经济社会发展一样,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全市现有户籍人口250万,常住人口约900万,实际总人口已突破1400万;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757所,在校学生143.53万人,教职工12.28万人。深圳市委市政府对国家和省赋予开展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这一重要使命,十分珍惜,高度重视,提出“教育成就民生幸福,教育决定深圳未来”的核心理念,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要求教育当好“有使命感的领跑者”,不仅为深圳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也为全省乃至全国教育改革探索新路创造经验。 

  (一)统筹制定教育改革发展“2+N”纲领性文件。2010年9月,我市在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之后,立即召开了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未来5-10年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改革重点和保障措施。在此基础上,我市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题调研,研究制定了《深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深圳市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2个纲领性文件,以及与此配套的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和发展行动计划、教育国际化行动计划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首次编制的《深圳市社会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都对教育做了重点规划。 

  (二)扎实规划和部署教育综合改革试点。2010年11月,我市向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我们的《任务书》被国家教改办推荐给《中国教育报》全文刊登。以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为龙头,我们还着力推进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和中小学课程改革等两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围绕国家3项试点任务,具体部署了63项配套改革项目。我们把推进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纳入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通过这几个方面的部署和措施,我市推进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目标任务到责任分工、任务落实、进度安排等,都具体明确,进展扎实。 

  (三)统筹建立健全教育投入稳定增长体制机制。市委市政府将教育投入作为财政优先保障的重点领域,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国发〔2011〕22号)等财政教育投入政策,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加大教育投入,用好管好教育经费。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市、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每年同口径提高1个百分点。自2011年起,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首次将城市土地出让金收益10%用于教育发展。健全教育经费多元筹措机制,鼓励国内外界人士及机构捐资助学办学,多渠道筹措教育发展基金。 

二、统筹特区教育一体化发展,缩小区际、校际差距

  深圳在保障教育机会公平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但因曾经“一关分内外”,特区内外、校际之间,教育基础、发展水平、教育质量存在较大差距。2010年7月,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我们在继续促进教育机会公平的基础上,把统筹推进特区教育一体化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作为开展教育体制综合改革的主要着力点,缩小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提升教育公平水平。 

  (一)用法制手段统筹促进教育公平。教育法规是教育公平的保障。深圳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范围后,我市于2011年完成了对特区法规和较大市立法的清理工作,实现各项教育法规适用于全市范围。首先把全市特别是原特区外教育用地规划纳入城市空间专项规划,由规划国土部门商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制。凡新建住宅小区需配套建设学校的,房地产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时,必须在首期建设中配套建设学校;配套学校与房地产项目必须同期竣工验收,并将产权移交给政府,住宅小区与配套学校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2012年3月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特别强调基本公共教育,为合理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等,提供了强有力的立法保障。 

  (二)提高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水平。我市很早就颁布实施了全市统一的教育资源配置标准。2011年1月,市政府出台《关于优化深圳市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结构的意见》,实现全市各区范围之内学校统一生均经费标准。201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除人员经费以外的日常运行费用,将实行统一的生均拨款制度,并建立学校生均拨款标准调整长效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适时调整生均拨款标准。我市还正在建立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及价格标准,目前已完成新一轮《深圳市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编制,正在做好进一步论证和完善工作。 

  (三)统筹推进学校均衡优质发展。教育投入向原特区外倾斜,截止2010年底,市、区两级财政投入近10亿元,完成原特区外96所村办小学设备设施的标准化设置和校舍改扩建工程,新增学位3.44万个,大大缩小了原特区内外、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在此基础上,从2010年起,安排1.33亿元,启动为期3年的“百校扶百校”行动,对原特区外101所相对薄弱学校进行“一对一”帮扶,帮扶学校之间通过开展相互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及互派挂职干部等,实现结对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2011年召开百校扶百校工作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和奖励帮扶先进学校。2010年以来建成的5所普通高中均位于原特区外,正在建设和“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的6所普高也均位于原特区外,显著强化了原特区外教育硬软件建设。 

  (四)统筹推进学校内涵特色发展。2010年出台《深圳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实施方案》及《加强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在全市范围开展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借鉴国际教育督导评价元素,编制《深圳市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方案》,以学校内涵发展、自主发展、自我诊断为督导重点,每4年对全市中小学进行一轮强制评估,构建以内涵发展为核心的指标体系、以问题为引领的学校诊断体系和以常态化为特征的信息采集体系。推进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全市公办中小学计算机配备实现师机比1:1,生机比4.7:1,市教育城域网已实现“校校通”和市、区、校三级互联互通,建立市级“网络课堂”,实现4000多节优秀教学课例上网,全社会共享。我市正在谋划和推进运用深圳超算中心和云服务中心优势资源,发展云端教育服务。近期,教育部将在我市举行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展演活动。 

  (五)统筹公、民办教育协调发展。民办教育已成为我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满足人口急剧增长产生的学位需求和市民群众多元化的教育选择,增强教育活力做出了积极贡献。我市没有公办名校“翻牌”民办校、“无证”民办校和农民工子弟学校,但整体办学条件、办学水平仍有待提高,我们正以推进“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改革试点为契机,扶优汰劣,创新多元办学体制机制,鼓励民办学校优质特色发展,努力把民办教育办成深圳教育亮点。 

  (六)切实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问题。我市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坚持做到“四个统一”:统一学位申请,非深圳户籍儿童可与深户适龄儿童一样,不分户籍,按统一程序网上申请免试就近入学,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招生条件、招生结果均面向社会公开;统一免费管理,符合入学条件者大部分安排入读公办学校,选择就读民办学校的也按统一规定实行免费;统一学籍管理,全市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学生学籍联网管理;统一教育管理,平等实施教育教学。据统计,近3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70%以上的学位、公办学校55%以上的学位提供给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这方面我市已形成3个亮点:增加免费项目,在国家规定免交学费、杂费的基础上,增加了免收课本费(含部分练习本费)项目;免费对象从本省户籍扩大到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省外内地户籍学生;对符合就读条件、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实行与公办学校相同标准的免费补助。 

三、着力推进高等教育跨越发展,探索高等教育发展新路 

  我市没有部、省属高校,30年间高等教育虽已取得跨越发展但仍是短板,我们坚持扩大规模和提升质量并重,努力探索高等教育发展新路。 

  (一)深化深圳大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教职员工全员签约聘任、分类管理,行政人员脱钩行政级别。建立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学校现已建立起学术主导的内部管理体制,建立了人事工作教授委员会、计财工作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确立了人才招聘、资源分配、学科建设的学术主导。这方面,深圳大学有专门的改革试点情况汇报。 

  (二)发挥市校合作优势办好深圳大学城。深圳大学城与我市产业结合紧密,2010年以来,努力完善科研创新平台,充分利用清华、北大、哈工大校本部优势,扩大学生培养规模,探索试办本科教育和国际化办学新模式,着力提升科技原创能力、高层次人才创新能力和高水平社会服务能力,使其成为我省乃至全国高等教育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和产学研结合典范区。3个研究生院已构建国际化创新团队,承担多个“863”、“973”、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全市现有全职院士5人、双聘院士16人、双基地院士17人,鹏城学者长期特聘教授15人、短期特聘教授45人,国家重点实验室深圳分室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分中心3个,在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或分室9个,为深圳自主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南方科技大学。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推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政府规章形式颁布实施《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首开专门针对特定高校的立法先河,明确政府职责,确立学校的办学主体地位,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探索现代大学制度,研究制定《南方科技大学理事会章程》和《南方科技大学章程》,成立第一届理事会,市长兼任理事长。2012年,南方科大获教育部批准建立并开始招收本科生,采取考生高考成绩占60%、学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考生高中阶段平时成绩占10%的计算方法确定考生总成绩,对招生方式创新进行了积极探索。 

  (四)强力推进特色学院建设。面向深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按照“国际化、开放式、小而精”的原则,吸引国内外高水平大学与知名企业强强联合,高起点建设特色学院。2011年10月,深圳市第一所特色学院华大基因学院挂牌成立。2012年正在力推深圳先进技术学院、光启新材料学院等3~4所特色学院建设,香港城市大学表示愿在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设立博士点,由光启研究院具有导师资格的人员授课。在迅速聚集优质高教资源,增强教育对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撑能力等方面,将取得新突破。“十二五”期间,全市将建设5-10所特色学院,主要采取三种形式:企业举办、现有高校二级学院与企业合作办学、国内外高校相关专业合作组成独立建制的学院。 

  (五)推进深港及中外合作办学。深圳市政府、深圳大学分别于2011年3月、7月与香港中文大学签署有关合作举办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的协议。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已通过教育部专家组考察,近期有望获得批准筹建。学校将引入理事会治理机制,拟于2013年招生。与香港联合开发落马洲深港河套地区发展高等教育的工作也在有序推进。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创新学前教育发展思路 

  我市学前教育规模大、民办园比例高、政府产权配套园数量多。截止2011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1093所,其中民办园1034所,占幼儿园总数的94.6%。从这一实际出发,我们积极探索具有深圳特色的学前教育发展新路,淡化公办与民办的办园体制差异,走以发展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保障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的新路子,满足市民子女入园要求。 

  (一)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市、区财政预算。到2013年,市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的专项经费,用于学前教育发展。到2015年,学前教育经费将提升到财政教育拨款的5%,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 

  (二)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从2012年起,新建政府产权幼儿园全部办成普惠性幼儿园。到2013年,全市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到50%以上,到2015年达到70%以上,每个社区都有一所普惠性幼儿园。 

  (三)建立学前教育保教费补贴制度。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我市人口管理政策的3-6岁在园儿童提供补贴和资助。通过近两年的努力,目前全市共有922所幼儿园通过规范化督导验收,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83%,幼儿园就读问题得到更好解决。 

五、统筹发展职业教育,服务产业转型升级 

  我市职业教育规模不算大,办学水平比较高,高等职业教育在全国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中等职业教育创造的“宝安模式”产生全国影响,但还没有完全中职、高职、专业本科、专业硕士纵向衔接和普职教横向沟通培养体系,我们以开展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积极推动职业教育围绕城市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高端服务业,深化与企业合作,实现职业教育与现代产业对接。 

  (一)强化职业教育统筹规划和管理。颁布实施《深圳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2011-2015年)》,2010年组建了由政府统筹,以职业院校为主体,行业企业参与的深圳市第一职业教育集团,加快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推动校企深度合作,构建高、中职对接人才成长“立交桥”。建立了经常性对话协商机制和工作平台,促进院校间、院校与企业间合作和资源共享。全市中职学校现有全国示范校2所、国家级重点校5所、省级重点校2所。2011年、2012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我市均获得优异成绩,名列各省、区、市前列。 

  (二)提升高职教育骨干带头作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大力推动教学改革、就业创业创新教育,被评为全国高职院校示范校和全国十大最具就业力高职院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全面提升软件专业教学水准,被评为全国高职院校骨干校和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这两所高职院校正在进一步深入探索有高职特色的科研模式与路径,及与产业企业密切结合的办学和育人模式,争取多为全国高职教育出理论、出经验、出成果。 

  (三)建立健全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11年,中高职对口衔接培养工作进入新阶段,开展中高职5年制(3+2)对口招生及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试点,扩大“中职-电大直通车”试点学校范围,中高职对口衔接培养工作已取得新进展。2012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获准与深圳大学联合招收职业教育本科生,标志着我市中职、高职和本科以上教育衔接贯通的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对深圳产业发展急需的7个紧缺专业实行免费教育,5所中职学校新建扩建项目列入广东省新建扩建100所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7所中职学校实训基地被认定获中央财政支持,两所中职学校被列为首批建设的全国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依托市第一职业教育集团与新西兰惠灵顿理工学院等3-5所院校开展合作办学,互认学分的专业超过20个,每年招生规模4-6个班,国际班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开创了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和合作办学的新局面。

 

 

(编辑:小飞)

顺德城市网首页
分享到: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 上一篇:创新教育,争做课程改革的领跑者
下一篇:教育改革创新是人力资源强国的强大动力 >
知识产权声明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网络违法罪 安网 举报有奖 网络违法罪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ICP备13003604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