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
一个多月两次酒驾,并轻伤行人有何处罚?今日(7月9日)上午,顺德区人民法院对一男子取候保审期间再次酒驾并造成交通事故进行了宣判。
今年2月21日凌晨,李某醉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在乐从镇南村大道由北往南行驶,遇行人迎向行走,遂人车相撞,造成两名行人不同程度轻伤。后鉴定查明,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5.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当日,李某就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顺德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23日被取保候审。
不料,事发一个月后,3月31日凌晨,李某又因醉酒驾驶刮伤两名行人并试图逃逸,逃逸过程中失控碰撞路中间分隔护栏,造成护栏及车辆损坏。醉酒当中的李某仍心不死,再次驾车逃逸,逃至121省道顺德区乐从镇团亿路段时被巡逻治安队员当场抓获。经鉴定,李某当时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12.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经顺德区检察院批准,4月11日,顺德区公安局对李某执行逮捕。
今日顺德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件进行了宣判。
顺德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两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均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处6个月拘役,8000元罚款。(李积麟)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