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乐从镇2024年小学升初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4〕6号)、《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顺教〔2024〕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乐从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计划
今年乐从镇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68个班,3400人。其中乐从第一实验学校招18个班,900人;大墩初级中学招18个班,900人;沙滘初级中学招18个班,900 人;桂凤初级中学招14个班,700人。
二、招生对象
(一)普通类招生对象
乐从镇内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镇外小学应届毕业的乐从镇户籍生、政策生。具体如下:
1.乐从镇户籍生:指学生本人具有乐从镇户口。
2.乐从镇政策生:指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乐从镇居住证且符合《乐从镇政策生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证明材料一览表》(附件1)列出的18个条件之一的非乐从户籍学生。
(二)政策性直招对象
1.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条件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2.按照国家和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四川甘孜和东西部对口援助工作安排且常驻受援地1年以上目前仍在援的干部人才子女。
3.在乐从镇工作或居住且符合《佛山市顺德区2024年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方案》(顺教〔2024〕35号)中规定的第一至第五类人才子女。
说明:以上第1-2类政策性直招对象按区教育局下发的通知认定,不需要另外报名。
第3类政策性直招对象(人才类)需要家长另行报名,具体报名安排即《2024年佛山市人才子女入读乐从镇公办初中报名通知》会在乐从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lc.sdedu.net)“招生考试”栏公布。
三、招生原则
初中招生遵循免试入学、统筹安排的原则,采取政策性直招、对口直升和电脑随机摇号相结合的方法安排学位。
(一)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直招对象经公示后按家长的志愿直接录取。
(二)乐从第一实验学校录取完政策性直招对象后,剩余学位招收具有乐从镇户籍或乐从镇小学学籍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注意:已被乐从第一实验学校录取的学生,镇内其他三间公办初中(大墩初级中学、沙滘初级中学、桂凤初级中学)不再录取。
(三)除乐从第一实验学校外的其他公办初中招生采取对口直升的方式入学,符合条件的本镇小学毕业生直接录取到对口初中。
(四)上级规定的其他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含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等)按照上级政策执行,根据学校学位、申请人条件和居住地等情况由镇教育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
四、招生范围
(一)乐从第一实验学校:面向全镇招生。
(二)沙滘初级中学:招收乐从小学、红棉小学、沙滘小学毕业生。
(三)大墩初级中学:招收东平小学、罗沙小学、大闸小学毕业生。
(四)桂凤初级中学:招收水藤小学、劳村小学、路洲小学、明德小学毕业生。
(五)顺德区英华学校、岑松江夫人外国语学校、乐从颖林水藤学校、文晟实验学校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将根据初中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初中。
五、录取办法
(一)乐从镇内小学毕业生以及镇外小学毕业的乐从户籍生、政策生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符合乐从第一实验学校报读条件的毕业生先自愿报名, 再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电脑摇号实行“双随机”,对报名学生随机排序后再随机摇号,其中报名对象为双(多)胞胎的,审核通过后,使用同一个摇号码进行电脑摇号,中签则全部录取,不中签则都不录取。电脑摇号工作按保密要求管理,提前封存摇号工作电脑和安装程序,摇号过程断网进行,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关人员、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摇号结束后,已录取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办理注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的毕业生镇内其他三间公办初中(大墩初级中学、沙滘初级中学、桂凤初级中学)也不再录取。
(三)未被乐从第一实验学校录取的乐从镇户籍生和政策生, 按毕业小学直接录取到对口的初中。
(四)镇外小学毕业的乐从镇户籍生、政策生将根据初中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初中。
(五)公办初中在录取完乐从镇户籍生和政策生后,剩余学位用于录取镇内小学毕业的积分生(普通借读生)。镇内小学毕业的积分生(普通借读生)在全镇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额满即止。
六、具体流程
(一)镇内小学毕业生申请流程
镇内小学毕业生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交到所在小学班主任或指定教师处。具体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乐从户籍生
(1)乐从镇初中一年级报名登记表(镇内小学毕业生)。
(2)儿童出生证、乐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非乐从户籍生
(1)乐从镇初中一年级报名登记表(镇内小学毕业生)。
(2)儿童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乐从镇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说明:父母一方佛山市户籍可当作乐从镇居住证)。
(3)儿童户口簿和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4)《乐从镇政策生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证明材料一览表》(附件1)各类别列出的相应材料,符合的类别请全部提交材料。
说明:家长不用提交连续5年社保证明和连续5年居住证办理记录,报名时填写社保和居住证办理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相关部门核查后,由毕业小学告知家长核查结果,家长不认可核查结果的,请向所在小学提出,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申请再次核查。
(二)镇外小学毕业生申请流程
镇外小学毕业生必须满足乐从镇户籍生或乐从镇政策生条件,才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8日(周六)上午9:00—11:30时。
2.报名地点
沙滘初级中学(乐从镇乐德路)。
注意:只接受镇外小学毕业生报名,不接受镇内小学毕业生报名。
3.申请需提交材料
(1)乐从户籍生
①乐从镇初中一年级报名登记表(镇外小学毕业生)。
②儿童出生证、乐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政策生
①乐从镇初中一年级报名登记表(镇外小学毕业生)。
②儿童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乐从镇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说明:父母一方佛山市户籍可当作乐从镇居住证)。
③儿童户口簿和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乐从镇政策生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证明材料一览表》(附件1)各类别列出的相应材料,至少符合一类,符合的类别请全部提交材料。
(三)说明
1.《乐从镇初中一年级报名登记表》由镇内毕业小学统一下发或家长自行在乐从教育信息网“招生考试”栏下载打印(网址http://lc.sdedu.net)。
扫描二维码可获取报名表
2.儿童户口簿和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一份;户口簿要求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儿童页。
七、其它事项
(一)对伪造、变造户籍生和政策生相关材料和弄虚作假者,取消入读公办初中资格,并依法追究家长责任。
(二)入学材料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年份计算也截止到报名时间。
(三)凡报名者即视为认可本招生方案,不服从调剂安排的视为放弃学位。
(四)乐从第一实验学校的招生办法另行制订并向社会公布。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乐从镇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乐从镇政策生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证明材料一览表;
2.教育部门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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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罗小梅
来源:乐从镇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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