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顺德区人民检察院金融检察办公室会同顺德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顺德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在顺德区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举行“办理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同堂培训,形成共同打击金融刑事犯罪的合力。
据悉,这也是顺德区公检法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金融风险防治体系、保障金融健康发展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
顺德区人民检察院金融检察办公室潘伟副主任、顺德区人民法院周振祥副庭长介绍了金融司法协同中心、金融检察办公室和金融审判执行的基本情况。
培训会上,顺德区人民法院徐浩然法官以“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证据收集的指引”为题进行授课,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吴洁祯检察官围绕“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侦查重点与审查”为题进行授课。徐浩然、吴洁祯深入阐述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办理经验,并详细解答了干警提出的办案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授课内容融理论与实践于一体,为司法办案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界限,切实帮助参训干警提升了实务能力,受到现场一致的赞扬和肯定。
当前,顺德区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大案要案频发。2019年以来,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非法集资类案件共计31件78人,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7件66人,集资诈骗罪4件12人,涉案地域广,涉及行业多,参与集资群众多。不仅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
为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维护社会稳定,顺德区人民检察院金融检察办公室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办理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该意见稿对关于办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原则、认定标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主观故意的认定问题、犯罪数额的认定等十二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培训会上,与会人员共同研究讨论了该意见稿,待梳理整合各单位的意见建议后形成正式文件印发。
同堂培训,重在求“同”。此次同堂培训是顺德区人民检察院金融检察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的有力举措之一,组织法官、警官、检察官同上一堂课,肩并肩学习、面对面研讨,有助于公检法在执法办案中进一步凝聚共识,共同提升非法集资案件的办理质效。
顺德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郑丁足表示,这次培训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实战性和指导性,有助于公检法三家在执法办案中进一步凝聚共识,消除分歧,共同提升非法集资案件的办理质效。
顺德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李华表示,这次培训干货满满,让我们受益匪浅,在今后的案件办理中,我们将强化诉讼证据、程序意识,全面、依法、及时收集证据,努力提升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顺德区人民检察院金融检察办公室主任李荣楠表示,我们将充分发挥金融检察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紧盯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将同堂培训作为提升素能的最佳载体,积极践行“联训多赢”的理念,继续做好同堂培训的倡导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顺德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晓明表示,我们要以这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公检法之间的业务交流力度,通过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同堂培训,更新司法理念,强化素能提升。
顺德区公安局副局长周友根表示,肩并肩学习、面对面研讨,有力推动了公检法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加强衔接配合、增进沟通互信,我们将聚焦回应刑事司法实践中面临的问题与困难,与时俱进提升侦查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为合力推进平安顺德建设贡献政法力量。
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军表示,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公检法机关责无旁贷的共同责任。我们将继续与法院公安的同仁携手并行、勠力同心,聚集高质量发展,在法律、政策、理念和实践层面寻找最佳结合点,实现“1+1+1>3”的办案效果,为建设平安顺德做出更大的贡献。
编辑:陈惠玲
来源:顺德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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