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以及三轮车的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顺德公安交警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摩电及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整 治 时 间
2023年3月1日至5月30日
整 治 对 象
(一)两、三摩托车(含电动两、三轮摩托车)
(二)电动自行车(含违标电动自行车)
(三)人力三轮车
严查下列违法行为
1、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号牌;
4、蓝、黄牌照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后上道路行驶 ;
5、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6、驾驶拼装、非法改装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三轮车上道路行驶;
7、超员超载、酒醉驾、逆向行驶、闯红灯、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
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整 治 措 施
(一)整治期间,交警部门将按照“严执法、零容忍、全覆盖”的要求,依法严查各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交警部门将通过“顺德交警”双微平台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纠正交通陋习,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主动配合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顺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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