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被称为“生命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救援力量快速进入现场开展灭火救援和人员疏散逃生的通道。
5月9日晚,顺德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顺德交警部门对辖区内违法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较突出问题的小区开展联合治理行动,全力打通辖区“生命通道”消防安全治理,切实防范我区消防通道安全突出问题。
行动中,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消防车通道上是否设置铁柱、石墩、水泥墩等限宽限高设施;是否存在乱搭乱建占用消防车通道;是否在消防车通道上停放社会车辆;是否存在其他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等行为。
执法人员对于在检查中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当场责令整改,并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警告教育,督促车主将车驶离消防车通道。针对车主不在现场或经电话通知仍不挪车的情况,执法人员进行拍照取证,并依法处理。同时,执法人员叮嘱物业单位要通过小区宣传栏、上门入户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一旦发现有占用消防车通道的情况,要通知车主及时挪车并整改,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在开展整治的过程中,执法人员走访了周边商户,向其宣传了消防安全知识,呼吁大家共同维护消防车通道的畅通。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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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机构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
来源:顺德交警
编辑:陈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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