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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恢复团队旅游经营活动,这些要注意!


顺德区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恢复团队旅游经营活动工作指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根据《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重点场所恢复对外开放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仅适用于全区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组织的非跨省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在未接到上级通知前,不得恢复经营跨省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


二、总体要求


  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按照低风险地区优先,露天场所和项目优先,自然类景区优先,景区游览功能服务优先,旅游住宿功能服务优先的原则,科学合理开发旅游产品、旅游线路,选择疫情防控措施得力的交通、住宿、餐饮等单位作为旅游团队的辅助服务人,确保旅游各环节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


三、具体措施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做好办公场所的通风消毒,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提前组织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员工健康监测,组织全员疫情防控知识、应急处置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员工履职尽责、疫情防控、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到位,确保达到复工条件和安全管理要求。


  (二)科学合理安排线路。及时关注疫情防控信息,优先选择低风险地区、露天开放及自然景观类旅游项目组合旅游线路,选择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客运公司、住宿餐饮等单位作为服务辅助人,以游览观光度假为主要方式开展团队旅游活动,避免组织参与人员密集或封闭场所的相关活动。


  (三)加强游客报名环节的把控。游客报名参团时,旅行社要履行疫情防控的提醒义务,查看游客“粤康码”(或其他已与我省互认的“健康码”),了解游客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才可参团。要控制团队规模,每团人数不宜过多。


  (四)做好出团前的各项保障工作。出团前,旅行社要提醒或为导游人员配备必要防护用品;游客出团前,导游人员要配合旅行社对交通车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为客人测量体温,发放疫情防控安全须知或提示游客旅游过程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五)规范旅游行程的安全保障。旅行过程中,旅行社要按照《广东省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尽可能安排游客隔位、分散就坐,佩戴口罩。游览过程中,导游要告知客人服从、配合公共场所在疫情流行期间采取的各项措施,要引导游客保持合适距离,减少交流、避免扎堆。团队就餐时,要注意做到间隔有度、符合规范,避免在密闭场所或面对面用餐。每天出团游览前,导游要坚持为游客检测体温,了解掌握团队客人的身体状况。


  (六)出现疫情及时处置。加强联防联控,强化与属地的疫情防控、公安等部门联动,游览期间如出现疑似病例,应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及时报告并停止团队旅游活动,配合安排对相关接触人员开展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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