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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整版聚焦顺德法院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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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截图。


  昨日(6月12日),《人民法院报》用近乎一个版面刊登了一篇名为《18年接力,有一种执行叫“温暖”》的文章,文章讲述了顺德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古春成和谢鹏18年间接力执结的一宗执行案件,为孤寡母子索回20万元赔偿金的故事。并且,顺德区因为此案而催生了首批100万元司法救助资金机制的设立。


  案件始于2001年3月,孙兰秀的丈夫遭遇车祸身亡,留下了两个儿子和两位老人需孙兰秀赡养。同年11月,法院判决小车驾驶员周某元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支付赔偿款17万元,车主陈某坚在周某元无法赔偿时承担垫付责任。


  2002年3月,孙兰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被分到顺德法院执行法官古春成手上。但肇事者周某元以卖菜为生,无财产可执行,而车主陈某坚也逃之夭夭,判决遭遇执行难,于2003年被裁定中止执行。但古春成没有放弃,通过多种途径,帮助孙兰秀找到周某元,周某元虽答应赔偿但其前前后后7年间,只陆续赔付了9200元,这对于孙兰秀家庭的帮助可谓杯水车薪。2008年,周某元又再次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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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央视社会与法频道《道德观察》对该案进行了跟踪报道。


  按照法院判决,周某元无法赔偿时,由车主陈某坚承担垫付责任。然而,陈某坚在事发后也没了踪影。但古春成还是不辞劳苦找到了他,经协商,最终陈某坚答应每个月固定从工资卡扣除500元作为执行款支付给孙兰秀。尽管这些年来陈某坚一直履行垫付责任,但古春成始终对周某元的下落以及余下大笔赔偿款如何解决心有不甘。他坚定地认为,只有找到周某元,才能为这起案件画上一个句号,才能给孙兰秀一家一个交代。


  早在2001年,古春成得知孙兰秀的窘境后,不断的给予其帮助,从2001年的2200元、2002年1000元、2003年2000元……十年来,孙兰秀一家受到古春成资助款达到了2万余元,顺利将孙兰秀的孩子供到了大学。直到2008年,孙兰秀的大儿子怀着对古春成的感激之情,也希望有关部门关注他家的案件,写了一封情况反映信,该信中道出对执行难的无奈,也披露了古春成资助孙兰秀一家的善举,引起了广东省委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也催生了顺德区首批100万元司法救助资金机制的设立,专门用于救助生活严重困难的案件当事人。


  2016年,距离事发时已经过去15年,但顺德法院一直没有放弃,古春成因工作原因调离了执行岗位,执行法官谢鹏接过了寻找周某元的接力棒。经过一年多的查找,谢鹏终于找到了已从事废品回收工作的周某元,消失了10年的“老赖”最终落网。2018年11月9日,周某元和陈某坚向孙兰秀支付赔偿款合计人民币20.66万元。随后,周某元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此,该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


  这一典型案例正是顺德区人民法院近些年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上取得优异成绩的体现,据统计,2017年顺德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两万三千多件,执行员人均办案555件,实际执行到位标的接近60亿元;2017年至今执行案件信访率仅为千分之1.6,均位居全国前列。


  去年,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区人民法院打造了全国领先的五大执行平台,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区执行指挥中心,另外还设置“执行110”“5+2”24小时全天候值班接处警,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等领导的高度肯定,被树为全国法院先进典范。(李积麟  通讯员 吁青 喻景鹏 霍栩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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