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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要涨了?顺德作家还在低调观望



稿酬提高将对作家以及媒体有一个引导作用


  顺德城市网消息 (见习记者蔡夏阳) “物价都翻几番了,我们的稿酬也该涨涨了吧。”自1999年修订版《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出台以后,便规定原创作品的基本稿酬标准是每千字30-100元。然而10几年过去了,稿酬却一直不见提高,靠文字为生的作家们纷纷吐槽叫苦。

  顺德城市网记者了解到,国家版权局在23日发布了《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其中将原创作品的稿酬标准提高到了每千字100—500元。得知此事,记者便在昨日(9月24日)向顺德作家协会副主席宋庆发和刘凤阳送去贺词,却了解到他们对此其实另有看法。

宋庆发:涨幅不大,对业余作家并无大的影响

  宋庆发自称自己为业余作家,在《散文诗世界》、《散文诗人》、《当代文学选萃》等报刊上发表文学作品近300篇(首),著有散文集《仙女舞动的水袖》、《雄才故里·人文高要》。记者了解到,宋庆发人生中的第一笔稿费是在1990年得于一篇诗歌的发表,“当时拿到了15元的稿费,特别激动。”然而对于这次拟定稿酬的提高幅度,他感慨道:“在中国,这个幅度其实也并不是很大,如果与一些欧美国家相比,无论是从对作者权益的保护上还是其他方面,都是落后一截的。”

  宋庆发告诉记者,其实站在一些业余作家的角度,他们对稿酬的多少并不会特别在乎,而是会更享受文章被采用的那份喜悦,以及关注那些写作平台的平等性。当然,他还是认为,无论涨多少,总比不涨要好得多。

刘凤阳:稿费涨不涨,要看媒体是否支持

  刘凤阳对文学的爱好是非常浓厚的,记者了解到,他现已辞去工作,并开始做一名“自由的专业作家”。刘凤阳从1984年起在《人民文学》、《大家》、《长江文艺》、《芙蓉》、《山花》、《清明》、《星火》及《文艺报》等报刊多次发表小说、评论等。1993年由中国文学出版社出版中短篇小说集《隔夜茶》。他回忆道,他的第一笔稿费是在1979年大二时,在校报上刊登了一篇千字文章,“当时的稿酬是20元一千字,所以第一次只拿到了30多元钱的稿费。”

  对于稿酬拟涨一事,刘凤阳表示真正实施起来还是需要媒体来执行的,作家还处于观望期。“稿酬的提高直接就影响到一些传媒机构的成本支出,所以实施起来还是有一定困难,这需要有媒体的支持。”此外,刘凤阳认为稿酬的800元的征税起点实在是太不合理了,“如果稿酬涨了,起征点就也应当同步提升,起码和个税起征点3500元持平才算合理一点吧。”

《顺德视角》:提高稿酬标准,引导意义比较大

  据记者了解,《顺德视角》是顺德的一家媒体刊物,在编辑部工作的覃炜明认为,稿酬标准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提高,“由于一些媒体的经济实力有限,所以很难会按照每千字100-500元的标准来提高作者的稿酬。”覃炜明告诉记者,《顺德视角》在一开始的稿酬就在每千字60-150元,但他认为仍然不够高。“其实现在有许多知名媒体刊物的稿酬都不止100-500元,提高稿酬标准这一意见其实是具有很大的引导意义的,对作家的利益有一定程度的维护。”

  此外,覃炜明也同样认为稿酬的纳税制度应该有所改变,“作家辛辛苦苦写了几千个字,一纳税,得到的钱就更少了,这样也会影响到一些作家的写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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