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限摩区域内的摩托车主,提前报废摩托车或将摩托车迁出本市的有补偿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万家长) 昨日(9月22日),记者从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了解到,新城区限摩区域内的摩托车主,提前报废摩托车或将摩托车迁出本市的,政府将给予补偿,申请补偿的截止时间是2014年8月。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顺德限摩区域为德和社区,即105国道、龙盘北路、国泰路、观绿路、沿江大道围起内的区域。从2011年9月1日开始,在限摩区域内分区域、路段、时段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无通行标志的摩托车通行。2014年9月1日起,限摩区域将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
考虑到市民的利益,顺德区将对限摩区域内提前报废摩托车或将摩托车迁出本市的车主进行补偿。符合补偿的对象为:1、具有佛山市有效《机动车行驶证》、其登记的所有人住址属于限摩区域内、使用时间未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两轮摩托车为10年,三轮摩托车为8年)的提前报废或迁出本市摩托车的车主(合法持有人)。
2、使用时间已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但经检验合格可延长使用年限(延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摩托车车主(合法持有人)。
顺德区摩管办提醒,符合上述条件的车主申请提前办理摩托车报废或迁出的,请尽快前往顺德区交警大队车管所(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一楼)办理,办理流程和需知请查阅顺德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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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