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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周一开始,赶紧报名



申请人进入“广东省教师资格网”,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湛承姝) 昨日(9月15日),顺德城市网记者从顺德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获悉,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已经正式开始受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从2013年9月16日凌晨—9月30日24时,申请人可进入“广东省教师资格网”,点击“网上报名”栏,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提交成功后,申请人需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以便用于修改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查询。

  上网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到顺德区教师进修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如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9月29日—9月30日,10月8日—10月10日,上午8:30时—11:00时,下午14:30时—16:30时。

  现场确认及其他条件合格后,顺德区教育局将统一组织安排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自行体检无效,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请留意顺德教育信息网的信息公布。

  此前,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已于9月13日、14日(星期五、六)在顺德区教师进修学校顺利完成。

■申请贴士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双面A4纸打印,并在指定处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1份(统一体检后由区教育局补放,不用提交);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7.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或顺德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8.近期小1寸红底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体检表上的照片和网上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同时申请表各贴1张照片);

  9.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或提交相应层次含有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的学籍成绩表复印件1份(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10.相应层次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或提交相应层次含有教育实习成绩的学籍成绩表复印件1份(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11.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2.在编在职教师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职教师证明(镇<街道>学校由镇<街道>教育局提供,区属学校由区教育局提供),社会人员(非在编教师)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申请人将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请统一使用A4纸)按目录表的顺序装入自备纸质档案袋中,并将《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目录表》贴于档案袋正面。各项材料经审核后留存,个人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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