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交警正对闯禁的电动车车主进行警告处罚
顺德城市网消息 (见习记者利荣聪) 9月1日,顺德对闯禁的电动自行车正式“开罚”!昨日上午,大良交警中队在大良的环市东路设卡,对在“禁电区”内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执法处罚。
电动车“闯禁”今日开罚,扣分加罚款
根据佛山市政府出台的《佛山市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办法》将从今年8月1日起实施,至2014年7月31日止。而顺德则继续延续2008年12月1日实施的中心城区的禁电措施,在“禁区”内,所有电动自行车不得通行,禁行区域外则允许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依规行驶。
而根据佛山2008年实施的“禁电区”规定,顺德的“禁电区”主要包括两块:佛山新城中心区域(即乐从相关区域);顺德中心区,即以大良街道西部边界、顺德支流、鸡鸦水道、桂洲水道、容桂水道及桂畔海为界线的顺德中心城区。
“有摩托车驾驶证而驾驶电动自行车在‘禁电’区内行驶的行为会被视为冲禁,车主面临被处以罚款200元和扣3分的处罚。而在相同的情况下,没有考取摩托车驾驶证的车主则要被罚款1000元。”大良交警中队民警告诉记者,鉴于昨日是首日执法,当日的设卡检查主要还是以警告处罚和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但从9月2日开始,交警部门就会正式对车主进行实质性的开单处罚。
顺德有30%交通事故涉及电动车驾驶
记者了解到,之所以对电动车进行规范,是希望提高交通安全。因为目前顺德的交通事故中,有30%的肇事事故涉及到电动自行车的驾驶。有民警表示,电动自行车的制动能力相对较差,但行车速度最高也可达到60km/h,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会很容易导致失控的。
此外,由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大部分是异地务工人员和上了年纪的老人。他们一般都没有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也没有购买行车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往往得不到合理的赔偿。为此,交警部门希望在“禁电”区内的市民,尽量选择公共交通或其他方式出行,尽快弃用电动自行车。
另外,因为省的登记目录及登记办法尚未出台,在非“禁电”区的市民,如需购买电动自行车的,要谨慎选购,避免购买到的电动自行车将来因无法登记上牌而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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