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顺教〔2023〕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滘镇公办初中现有办学条件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招生对象
(一)普通类招生对象
具有北滘镇户籍或学籍的2023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政策性直招对象
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享受户籍生同等待遇(如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条件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高层次人才、镇政府重点扶持产业人才等)的适龄儿童。
1.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条件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2.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执行省规定优待时间和优待次数)。
3.按照国家和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四川甘孜和东西部对口援助工作安排且常驻受援地1年以上目前仍在援的干部人才子女。
4. 九年一贯制学校对口直升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5.北滘镇内被顺德区人才办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镇政府重点扶持产业人才子女。
学位安排及招录原则
2023年北滘镇公办初中一年级拟开设60个教学班,提供3000个学位左右,具体如下:
(一)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北滘学校(下简称“华南附北滘学校”)计划招收12个教学班、600人左右,面向全镇招生,普通类招生对象由北滘镇教育办公室采取摇号的方式面向全镇招录。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直招对象由北滘镇教育办公室统筹协调安排。
(二)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顺德美的学校(下简称“华东附顺德美的学校”)计划招收4个教学班、200人左右,面向全镇招生,普通类招生对象由北滘镇教育办公室采取摇号的方式面向全镇招录。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直招对象由北滘镇教育办公室统筹协调安排。
(三)君兰中学、莘村中学、碧江中学等三所公办学校计划共招收44个教学班、2200人左右。以上三所学校普通类招生对象均采取户籍生属地管理、划区域免试就近入学、分批次招录的原则进行招录;在以上三所学校报读的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政策性借读生、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普通借读生则采取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招录。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直招对象由北滘镇教育办公室统筹协调安排。
(四)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所面向全镇招生的学校报名(面向全镇招生的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北滘学校和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顺德美的学校),具体报名事项请留意各学校微信公众号。
招录工作日程安排
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
招录办法
莘村中学、君兰中学、碧江中学等三所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原则上按以下批次、层次执行:
(一)第一批次:招录对应上述招生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二)第二批次:招录顺德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本校教职工子女、在北滘镇小学毕业并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本批次未被对应招生学校录取的政策性借读生,由镇教育办公室统筹安排至其他学校。
(三)第三批次:在镇外小学毕业并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在北滘镇小学毕业并符合普通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如学位不足,则不开展普通借读生招录工作。
北滘镇2023年莘村中学、君兰中学、碧江中学招录批次一览表
备注:关于普通借读生招录办法如下:莘村中学招录在105国道以西和三乐路以北居住的学生;碧江中学招录在105国道以东居住(即:广教、林头、西海、桃村、碧江、碧桂园、三桂等村(居)委会)的学生。
政策性借读生的界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我镇居住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可申请认定为政策性借读生。
(一)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二)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三)本镇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四)本镇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五)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六)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七)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镇人力资源部门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
(八)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见》规定,本镇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本镇工作的博士后适龄子女。
(九)本镇按规定引进,并经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资格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适龄子女。
(十)在本镇居住或工作的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A、B卡的适龄子女。
(十一)符合《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规定,我镇新引进领军人才适龄子女。
(十二)本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十三)在本镇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十四)在本镇居住的华侨人士适龄子女。
(十五)在本镇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十六)在本镇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十七)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户籍生应交材料
1.《北滘镇2023年公办初中一年级户籍生入学登记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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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3.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小学毕业学校从全国学籍系统导出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借读生应交材料
1.《北滘镇2023年公办初中一年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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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3.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小学毕业学校从全国学籍系统导出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4.政策性借读生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照附件中的要求,携带报名所需的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
5.普通借读生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房产证、居住证、就业单位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及其它相关资料。《佛山市流动人员办理居住证历史记录表》由相关部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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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政策性借读生证明材料一览表
(三)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应交材料
1.申请人及其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申请人与子女关系证明(出生证)复印件;
3.非佛山户籍申请人的北滘居住证复印件;
4.申请人人才资格证书(德才卡)、公布文件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5.申请人在北滘镇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6.《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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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一)各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方案细则由学校制定后报北滘镇教育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二)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已递交相关入学申请材料,不需要再到学校报名。
(三)上级部门如有文件规定享受户籍人口入学待遇及享受优教服务待遇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获得学位安排的学生,必须在指定日期内到安排入读的学校进行注册,逾期不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五)凡是要求复印件及原件的材料,证件类原件先由学校登记人查验,只收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学校经手人签名。凡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招录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六)有关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文件可在各公办中学公告栏、“魅力北滘”或“北滘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查阅。
(七)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招生方案。
(八)未尽事宜,由北滘镇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政府协同部门职责和工作咨询电话
北滘镇教育办公室:
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
联系电话:23271075,23271061。
北滘派出所:
负责居民身份证、户籍信息的核查工作。
联系电话:26332880,23602263。
北滘镇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居住证明的办理和核查工作。
联系电话:26675050。
北滘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投资、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的核查工作。
联系电话:26335932。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滘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工商登记核查工作。
联系电话:29892020。
北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儿童免疫接种资料的核查并出具验证证明。
联系电话:26664310。
区社保局北滘办事处:
负责社保缴费信息的核查工作。
联系电话:26326877。
区税务局北滘分局:
负责纳税年限和纳税额的核查工作。
联系电话:26675823。
编辑:张紫雯
来源:北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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