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温暖的力量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镇街直达 > 北滘 > 政策公布 >
精彩专题,一览无穷

热门查看

印发《北滘镇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行政服务站,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北滘镇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贷款贴息管理办法》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北滘镇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贷款贴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鼓励中小微企业实施信用担保贷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通过“北滘镇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实施担保贷款的企业。

第二章 贴息范围及方式

  第三条 镇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作为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北滘镇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贷款给予贷款利息30%的补贴。每家企业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12万元。

  第四条 贴息范围为企业通过“北滘镇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基金”担保贷款的正常贷款期限内的利息,企业逾期贷款利息不予贴息。贴息期计算截止至2014年9月30日。

  第五条 信用担保贷款贴息款每年核拨一次。

第三章 申请材料及审批

  第六条 申请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北滘镇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贷款贴息申请表》(见附件);

  (二)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三)信用担保合同复印件;

  (四)银行计息单复印件。

  第七条 每年的10月为申报期。由企业向北滘镇经济促进局提出申请。镇经济促进局初审同意后,报镇政府批准。镇政府审批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拨付。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北滘镇经济促进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有效期限从2012年5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0日止。原《北滘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北府发[2009]9号)到期自动废止。2012年5月1日前发生的利息补贴按原规定执行。2012年5月1日及以后发生的利息补贴按本办法执行。


(编辑:梁思杏)

顺德城市网首页
分享到: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 上一篇:印发《北滘镇河道范围砂石场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印发《北滘镇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知识产权声明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网络违法罪 安网 举报有奖 网络违法罪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ICP备13003604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