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针对中区社区宜新路某自建房楼顶违建问题,开展整治行动。经过持续的努力“做减法”,有效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同时显著提升了城市的整体形象。
违建拆除前后。
在整治过程中,大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违建行为进行了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出的违建,执法人员耐心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其自行拆除。经执法人员耐心释法普法,该房屋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违法建设带来的危害,自觉配合拆违行动。经过连续几日的拆除作业,该楼顶违建被成功拆除,楼顶恢复原有状态,拆除违法建设面积约200平方米。
大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建设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同时,鼓励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积极抵制违法建设行为,一起维护城乡规划秩序,携手共建美好的家园。
■普法课堂
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建设的,执法部门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进行处罚。
编辑:钟柳梅
来源:大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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