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货拉拉承接建筑垃圾清运业务并偷倒的现象引发广泛关注。11月26日,大良综合执法队抓获一宗货拉拉司机偷倒建筑垃圾案件。
11月26日上午,大良综合执法队巡查至德胜西路旧南霞市场南面地块,发现一粤A车牌的轻型货车正在偷倒建筑垃圾。
经调查,该偷倒人员为货拉拉司机,建筑垃圾从顺糖宿舍一装修房屋内拉出,执法人员现场对偷倒面积进行测量,并拟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佛山市坚决遏制破坏市容市貌的行为,《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项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公共环境卫生规定,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卫生设施,做好各自的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不得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清扫、抛撒、堆放各类垃圾、污水污油、粪便及其他污物。违者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视具体情形处罚最低50元、最高500元。
对于建筑垃圾,惩罚更加严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明确,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货拉拉司机清运建筑垃圾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货拉拉本应是提供便捷运输服务的平台,却成了偷倒建筑垃圾的“帮凶”!其在运输货物的审核机制明显不够严格,未能有效识别和阻止建筑垃圾的违规运输和偷倒行为。此外,司机资质审核宽松,导致部分缺乏环保意识和法律常识的司机参与到非法活动中。
大良综合执法队呼吁广大货车司机,承接业务时擦亮眼睛,坚决不能承接偷倒建筑垃圾的业务,如发现偷倒建筑垃圾线索,欢迎向大良综合执法队举报,共同助力大良街道打击建筑垃圾偷倒百日砺剑行动,净化美好家园。
编辑:黄柳冰
来源:大良综合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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