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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容桂2023学年第二学期公办中小学转学工作方案出炉


关于开展2023学年第二学期公办中小学转学工作的通知


街道各公办中小学:


根据《顺德区中小学校学位增容和学籍异动管理暂行办法》(顺教〔2016〕104号)、《顺德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办中小学校学生转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顺教电〔2018〕44号)、《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顺府办发〔2020〕15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完善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转学“长幼随学”服务机制的通知》(佛山教基〔2023〕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容桂街道实际情况,定于2023年12月开展2023学年第二学期转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学位供给学校

学位供给学校名单详见《2023学年第二学期容桂公办中小学校学位供给情况》(附件1)。


02
报名对象

(一)非容桂街道公办学校学籍的容桂户籍学生;


(二)符合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规定的学生。


03
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节假日除外)。


04
报名地点

符合转学申请条件的学生,选择其中一所有学位供给的学校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05
报名材料

(一)容桂街道公办中小学转学申请表(附件3);


(二)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


(三)现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从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准确记载有现就读学校、学校标识码、年级及全国学籍号);


(四)如申请“长幼随学”转学,需提供兄弟姐妹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父母结婚证等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兄弟姐妹就读容桂学校的学籍基本信息表;


(五)高层次人才子女还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高层次人才在顺德居住证复印件;

2.高层次人才资格证书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3.《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附件4)。


06
其他事项

(一)由于全街道能接受转学的学位有限,请家长慎重处理转学事宜,勿贸然提早放弃原就读学校的学位。


(二)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予转学。


(三)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有学位供给的学校提交报名申请材料,报名时可填报三个志愿(限于有学位供给的学校)。容桂街道教育办公室按志愿和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学位。


(四)各学校负责插班学生的资格审核。学校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必须查验原件,经办人应在复印件上签名、复核人复核并签名确认后加盖学校公章。


(五)容桂街道教育办公室将学生申请材料发给相关部门复核,如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办理转学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容桂街道教育办公室根据学位情况、报名人数及填报志愿在全街道公办学校范围内统筹安排转学学位。同一志愿,按照户籍生、高层次人才子女(按顺德区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的先后顺序统筹。同一志愿,报名人数超出空余学位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容桂街道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额满即止。申请“长幼随学”转学的,在符合转学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学位空余情况,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弟弟妹妹(或哥哥姐姐)入读哥哥姐姐(或弟弟妹妹)所在学校。如哥哥姐姐(或弟弟妹妹)所在的公办中小学学位不足,导致弟弟妹妹(或哥哥姐姐)无法享受“长幼随学”服务,由容桂街道教育办公室统筹安排至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读。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另行安排。


(七)所有审核程序和学位统筹安排结束后,由录取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和办理转学手续。


(八)如果错过报名时间,家长可在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1日直接到容桂街道教育办公室教育管理股提交转学申请资料,由容桂街道教育办公室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补录。逾期不再受理。


(九)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通知,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容桂街道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件


附件1:2023学年第二学期容桂公办中小学校学位供给情况






附件2:学校咨询电话






附件3:容桂街道公办中小学转学申请表






附件4: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



编辑:陈惠玲

来源:容桂街道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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