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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管理办法》或将调整,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11月1日,城网君了解到,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启动对《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拟定形成《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管理办法(修订)》,目前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据介绍,《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管理办法》(顺府办发〔2021〕11号)自2021年7月20日开始实施。实施两年多以来,在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聚居顺德、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和创新创业环境、加快推进顺德区“开放引领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提高城市竞争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实际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为更好地推动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的各项工作,启动此次修订工作。


  人才专卖房是指采取政策新建和市场配建等方式,土地出让时设定销售对象、销售价格、户型面积等限制条件,由开发企业通过公开竞争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严格按照限制条件进行开发建设和销售的商品房,单套建筑面积一般在60~144平方米。


  《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管理办法(修订)》指出,顺德区人才专卖房面向在顺德区工作且已取得顺德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的人才,或者优粤佛山卡ABC类、以及D类中符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2万元及以上的人才销售,且人才在申购前连续6个月在顺德区工作及参加社会保险(各险种齐全且非灵活就业),在顺德区无参保记录或险种不全的,须连续6个月在顺德区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须以顺德区作为境内唯一缴纳地且非“零申报”)。


  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的申购和销售管理工作遵循 “动态调整、限额分配、兼顾公平”的原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即申报单位)向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提出,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为申报单位提供“一门式”服务。


  此外,购房人必须具备购买顺德商品房的资格,且需符合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对外公布的条件规定。


  按照“一户一套”的原则,经批准购买的申请人只可购买一套人才专卖房,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确定一人为申请人。已购买人才专卖房的,不得重复享受《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安居办法》所规定的购房补贴等其他人才住房政策。


  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旨在加快推进顺德“开放引领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优化人口结构和创新创业环境,聚集高层次人才安居就业创业,提高城市竞争力。


编辑:李素芳

来源: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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