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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顺德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来了


顺德家长速看!

顺德区2023年区属公办学校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来了!


根据《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顺教〔2023〕2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区属公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顺德区第一中学外国语学校招生计划为14个班700人;顺德区第一中学西南学校初中招生计划为12个班600人;顺德区京师励耘实验学校小学招生计划为6个班270人,初中招生计划为16个班800人;顺德区实验中学初中招生计划为4个班200人。


二、招生对象 


(一)普通类招生对象


1.报读顺德区京师励耘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的,应为具有顺德户籍的适龄儿童。

2.报读区属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的,应为具有顺德户籍或顺德学籍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二)政策性直招对象


1.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条件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2.按照国家和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四川甘孜和东西部对口援助工作安排且常驻受援地1年以上目前仍在援的干部人才子女。

3.在我区工作且于2023年4月24日前(含)被我区人才办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具体类别要求见招生办法)子女。

4.在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启动区)工作的且于2023年4月24日前(含)已获得优粤佛山卡A卡、B卡人才子女。


三、招生办法


(一)普通招生对象招生办法


1.符合报读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

2.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

3.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按照“面向全区,兼顾属地”原则,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录取。其中:

(1)适当提高顺德区第一中学外国语学校和顺德区京师励耘实验学校初中一年级通过摇号方式招收大良户籍或大良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的比例,其新增比例不得高于大良学籍生占顺德全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的比例。适当提高顺德区京师励耘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通过摇号方式招收大良户籍生的比例。

(2)适当提高顺德区第一中学西南学校初中一年级通过摇号方式招收杏坛(不包括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启动区)户籍或杏坛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的比例,其新增比例不得高于杏坛学籍生占顺德全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比例;截止2023年4月24日,父母一方在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启动区)工作半年以上并缴纳社保满半年(即于2022年11月24日前已在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且具有顺德学籍或顺德户籍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招收数量不高于摇号计划数的10%。


(二)政策性直招对象招生办法


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直招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其中,高层次人才子女招生办法如下:

1.顺德区京师励耘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招收工作单位在我区并经我区人才办认定的1至4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招收高层次人才子女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5%。其中1至2类高层次人才子女以直招的方式录取,当高层次人才子女报名人数多于高层次人才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录取。

2.区属公办初中直招工作单位在我区并经我区人才办认定的1至5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其中,顺德一中西南学校同时直招在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启动区)工作的我区第6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和优粤佛山卡A卡、B卡人才子女。优粤佛山卡A卡、B卡人才持有人必须在学生注册前将其转为我区人才办认定的人才卡,否则直招录取资格无效。 

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报名时需提供在我区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三)摇号录取办法


电脑摇号实行“双随机”,对报名学生随机排序后再随机摇号,其中报名对象为双(多)胞胎的,如有意入读同一所学校,审核通过后,使用同一个摇号码进行电脑摇号,中签则全部录取,不中签则都不录取。电脑摇号工作按保密要求管理,提前封存摇号工作电脑和安装程序,摇号过程断网进行,全程录像,并邀请公证机关、区人大、区政协、区内新闻媒体代表和部分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招生时间


落实公民办同步招生政策,具体招生日程安排另行公布。相关学校根据本方案另行制定招生简章。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及宣传工作


各学校要实事求是开展诚信宣传,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实施阳光招生。相关学校要及时将经核准的招生计划、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条件、报名指引等招生信息通过学校官网、官微等途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要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招生入学政策宣传释疑工作,方便学生、家长自行通过学校官网、官微充分了解相关信息。


(二)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纪律要求,不得拒绝接收已经获得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对于在招收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以及扰乱中小学入学招生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区教育局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编辑:陈惠玲

来源:顺德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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