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转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确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后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明确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后有关收费问题,其中包括京师励耘学校、容桂实验学校、勒流育贤学校、北滘莘村中学。
收费标准公布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教发〔2021〕9号)《佛山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
一、学费:转为公办学校后不再收取学费。
二、住宿费:转为公办学校后,要按照公办学校的相关要求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并执行。暂不能重新核定收费标准执行的,给予一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可按照转为公办学校之前的收费标准执行。转为公办学校后(含过渡期内),住宿费按照公办学校住宿费管理模式执行。
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公办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坚持非盈利和学生自愿原则,据实收取。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编辑:陈琴琴
来源:顺德教育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