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魅力乐从,市监之窗 > 最新资讯 >
精彩专题,一览无穷

热门查看

没收8668件、罚款2万!乐从严打商标侵权案

近日,根据知名品牌日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举报,乐从市监所对位于乐从镇某商铺涉嫌销售假冒其商标的商品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检查发现,涉事商铺内存放标注有“日丰”商标的管材、管件一批,商标权利人授权人员现场核查后出具《现场初步鉴定》,确认上述产品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当事人销售侵犯“日丰”注册商标的管材、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管材、管件8668件、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乐从市监所指出,当事人长期从事管材、管件的经营,因贪小便宜从非正常渠道进货及经营,涉案物品数量多、种类多,对知名度较高的本地制造企业造成一定影响。在现场,执法人员通过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及处罚,切实提高当事人及相关产品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有效保护知名企业的知识产权。


编辑:梁敏贤

通讯员:乐从市监所 韦双玲

 

顺德城市网首页
分享到: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 上一篇:乐从:立案查处三宗销售过期湿粉行为
下一篇:绝不松懈!乐从持续开展疫情防控检查 >
知识产权声明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ICP备13003604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