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官网公开了《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工程应用绿色建材工作的通知》。
《通知》表示,为加快推广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促进顺德区建筑品质提升,顺德区范围内建设单位应精心组织各方建设责任主体认真贯彻落实好相关要求,其中必选绿色建材13类,应用比例为100%,可选绿色建材不少于5类。
设计单位应根据《技术指引》要求编制《绿色建材设计说明专篇》,并经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后,由建设单位监督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在建项目实施过程涉及《绿色建材设计说明专篇》修改的,应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绿色建材设计说明专篇》应明确绿色建材性能要求、应用部位及用量。
设计单位或施工图审查机构可在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向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等证明材料;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可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向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提交绿色建材供货清单等证明材料。
《通知》还指出,各级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加大项目巡查力度。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将对应用绿色建材的项目予以通报表扬,并依据相关办法进行诚信奖励加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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