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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也可以买药了!顺德发出首张连锁便利店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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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邹先生领取首张面向连锁便利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许可证》


  3月28日上午,顺德首张面向连锁便利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许可证》在乐从市场监管所审批服务窗口发出,获批者为“广东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春悦林(广东)大药房有限公司”旗下个体经营的连锁便利店。这标志着广东省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在顺德区顺利落地,顺德市民可24小时在试点的便利店购买到常用的乙类非处方药,也是顺德市场监管局从“小切口”以实际行动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写照。


  乙类非处方药是指非处方药中安全性更高的一些药品,但仍须持药品许可证方可经营,而办理药品许可证涉及经营场所用途、执业药师等注册资质的要求,对普通企业尤其是个体工商户来说仍存在较高的准入门槛。加上目前24小时营业的药店相对较少,公众夜间日常急需用药的便利还未得到真正满足。


  为此,广东省药监部门自2022年3月15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为期两年的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探索由属于同一集团管理的大型连锁便利店总部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跨界融合,在便利店设置乙类非处方药销售专区或专柜,创新药品零售经营模式,同时推动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审批告知承诺制落地生效,持续加强乙类非处方药零售环节管控,积极配合服务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广东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春悦林(广东)大药房有限公司等两家符合申办条件的大型连锁便利店+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被确定为改革试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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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市民在便利店就可以购买乙类非处方药


  邹先生在乐从经营一家美宜佳连锁便利店,获悉新政策后便前来办理便利店增加“乙类非处方药”经营范围的业务。市场监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马上对资料进行书面审核,资料符合要求,并当场发放“一照通”营业执照并赋予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许可资质。从递交申请资料到核准出证总共不到1小时,申请人邹先生点赞市场监管部门的高效服务:“一听到便利店可以申请卖药,我第一时间赶过来提交申请材料。没想到我是顺德区第一个吃螃蟹的便利店,市场监管部门当场准予了许可,太方便快捷了!”


  这是全区首家大型连锁便利店总部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跨界融合试点企业。便利店将设置乙类非处方药销售专区或专柜,并只能接受连锁总部统一配送或连锁总部委托配送的药品,不得自行采购药品进行销售,规范药品来源,保障市民用药安全。市民可从便利店买到清热解毒类药品,如清热祛湿颗粒等;外用类药品,如红花油、活络油等;胃肠消化类药品,如健胃消食片、乳酸菌素片等;还有日常应急类、跌打止痛类、营养滋补类等药品,市民24小时日常应急用药的多元化需求将逐步得到满足。


  下一步,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将在不放松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流程,将利民便民与强化监管相结合,有序推进辖区内符合申办条件的连锁便利店领取药品许可证。


办理所需的材料:


  (一)《药品零售许可事项申请表》。

  (二)连锁总部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拟设立连锁门店的营业执照(可通过系统自动获取)。

  (三)拟设立连锁门店经营场所的地理位置图、营业场所平面布局图。

  (四)与连锁总部签订符合“七统一”要求的质量合作协议以及连锁总部法人出具的许可办理授权书(直营门店除外)。

  (五)连锁门店企业负责人执业药师注册证(注册到连锁总部)、连锁总部任命书。药品销售员已取得药品监督管部门考核合格凭证(可通过系统自动获取),过渡期内药品销售员由连锁总部的药学人员开展远程药学服务替代,应当提交具备开展远程药学服务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连锁门店申请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承诺书。


编辑:陈琴琴

通讯员:杨扬、温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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