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顺德进入禁渔期,为期三个月。
据悉,为养护珠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我国自2011年起在珠江水域实行禁渔期制度。届时,顺德辖区所有通江河流(含内河涌)、湖泊均为禁渔水域范围。禁渔期间禁止在禁渔水域范围内进行除休闲垂钓外的一切捕捞作业。
据了解,违反珠江禁渔制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进行处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没收渔具和渔船,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并赔偿相应渔业资源损失;使用“三无”船舶捕捞作业的,一律没收网具和船舶。
顺德区农业农村局、顺德区农业综合监督所提醒各市民,切勿以身试法,欢迎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对珠江禁渔期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13929112800(渔政)、110(公安)。
编辑:张淑祯
通讯员:李彬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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