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纪委监委8月23日对外公布《关于我区查处两起诬告陷害党员干部典型案例的通报》,通报对辖区内2起诬告陷害党员干部典型案例进行介绍,并提出全区将向诬告陷害者“亮剑出招”,为干事创业者“撑腰壮胆”。
第一宗为村民廖某诬告陷害村党委书记卢某案。
2016年以来,龙江村民廖某因邻里纠纷,多次对一宗已查处办结的问题重复举报。2018年4月,村党委书记卢某为化解矛盾,规劝开导廖某,廖某不但未听取劝告,反而迁怒于卢某。2018年4月至2021年5月期间,廖某通过多种方式举报卢某:假扮知名女主持人身份注册微信号,在微信个性签名、朋友圈中多次发布卢某对其性骚扰、恐吓等言论;冒充知名女主持人身份骗取男性网友吴某信任后,唆使吴某通过转发信息、举报投诉等方式控诉卢某;廖某还冒充他人身份(包括冒充该知名女主持人)先后向中央、省、市、区纪委监委网络信访举报平台举报20余次,反映卢某收受贿赂、变卖土地等问题。经区纪委监委和区公安局联合调查,廖某为宣泄私愤,故意捏造事实恶意举报,严重损坏他人形象,浪费监督执纪执法资源,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涉嫌犯诬告陷害罪。目前,廖某已被逮捕,司法机关将进一步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宗是案件败诉人庞某等诬告陷害顺德区法官岑某案。
2020年6月至11月,庞某向中央、省、市纪委及领导同志寄信百余封,反映顺德区法官岑某非法收受好处费上千万元、指使黑恶势力殴打庞某等相关问题。经查,庞某因对2018年岑某主审的合伙纠纷民事案件以及其聚众斗殴的刑事案件判决结果不满,企图通过多头多级举报引起更多部门及领导关注改变判决结果,遂雇佣王某共同捏造岑某违纪违法问题,以及策划举报信撰写、寄送等相关事宜。庞某等人的行为严重浪费各级信访举报资源,对司法公正廉洁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涉嫌犯诬告陷害罪。2021年3月5日,顺德区纪委监委将庞某等人诬告陷害线索移送区公安局侦办。目前,区公安局、检察院已对庞某采取刑事逮捕措施,将进一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顺德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5月,顺德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公安局出台《关于健全严查诬告陷害行为若干措施》,释放严惩诬告陷害行为的鲜明信号。上述诬告陷害行为扰乱信访秩序,污染社会风气,破坏政治生态,浪费监督执纪执法资源,损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必须严肃惩处,以儆效尤。当前,正值区、镇两级换届关键期,进一步严明纪律、弘扬正气、激励担当至关重要。
顺德区纪委监委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依纪依法、客观公正反映问题;要切实保障党员权利,帮助敢担当、敢负责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又要严查诬告陷害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积极主动澄清正名,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检举控告权利,坚决抵制诬告陷害歪风邪气,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社会风气。(万家长 通讯员顺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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