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的眼中,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正的天平,而刑法则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利剑。
他是顺德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冰,多年来他始终牢记职责,长年坚守在严打整治斗争一线,主审案件多数是重大、复杂和疑难案件,但他不畏艰难,并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认真、严格履行审判职责,积极投身全面推进平安顺德建设,并获得较为突出的工作成绩。
手握法槌定分止争,攻坚克难笃定前行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顺德法院坚持机制引领和规范指引,多措并举、攻坚克难,涉黑恶案件审判工作持续稳步推进。而在李冰的职业生涯中,印象最深的无疑是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的林某涉黑案。林某案罪名多,案情复杂,审理起来尤其困难。单从证据而言,就装满了一辆中巴车,而这起案件的刑事判决书更是整整书写了485页A4纸张。
审理这起案件时,作为一名审理了众多涉黑案件的老法官,李冰的心理压力依旧很大。林某案涉及十几项罪名,办理的难度主要在于认定证据困难。“证据认定要保证准确,需要将每一个犯罪事实看成‘一条线’来理顺,并保证每个罪名能够形成一条铁的链条。”李冰认为,将每个罪名的证据做到无懈可击,就能保证整个案子的扎实推进。
林某案审理时限很紧张,在这个时间段里,加班加点地工作是李冰的常态。每天早上8:30 准时开庭,晚上9:30下班已经算早下班,最晚的一天庭审进行到凌晨1点才结束 。很多人只看到了审判庭中间那个始终挺拔的身影,其实他们并不知道,李冰有腰伤,审判时他的腰上一直绑着腰带。有一次庭审时,李冰忘记戴腰带,失去支撑的他只能全程用自己的前臂苦苦支撑着庭审椅的扶手,等到休庭时,双臂几乎已经麻痹。
2020年12月24日,顺德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某等16人涉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九年。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林某等9人被判限期连带赔偿生态环境修复等各项费用共计29.6亿余元。
“打掉了一个恶势力,保护了一方百姓的平安,更重要的是还当地经济的正常发展。”李冰说宣判的那一刻他感觉到格外的轻松,似乎这连续一段时间的疲劳都烟消云散。“能够在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大背景下办理这件大案,对自己的法官事业来说也留下可回忆的地方。”李冰感慨道。
用情理法扭转意识,展现刑事审判的温度与力量
在去年疫情最紧张的时期,李冰审理了一起妨碍公务罪案件,促进了当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被告人陈某乘坐公交车时不佩戴口罩,在司机的再三提醒下仍不予配合,甚至辱骂公交司机。在民警闻讯去现场处理时还动手袭警。
“这个案子我们判了他一年六个月,便是想通过这个案子教育大众认识到疫情防控的重要性。”李冰接到这个案子后,在法理原则的指导下,判处陈某犯妨碍公务罪。但李冰在审理案件中也了解到陈某还有一位年过七旬的老母亲,因此他在作出判决的同时,也及时致电大良派出所,协调当地政府能够对陈某的母亲予以一定的帮扶。
李冰在这起案件中做到了情理法的有机统一,也让被告人陈某的态度发生了极大的转变,让他真正理解遵法守法的重要性。虽然这件案子并不复杂,但李冰及时依法判决,为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此,李冰还被授予全省法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个人嘉奖。
此外,在司法关怀上,李冰首办并完善了顺德区法院强制医疗类新型案件的庭审程序。在刑事审判中,李冰遇到一起精神病人砍伤人的案例,李冰秉持“处理一件,完善一片”的原则,经过与公安、医院、家属等多方的沟通和协调,将强制医疗类新型案件的处理流程进行规范,为今后的同类案件审理提供便利。
教育比惩罚更重要 法律宣传“零距离”
在刑事审判庭上,李冰常常将审判庭当做普法宣传的大讲堂,在审理案件中教育当事人要懂法、知法、守法。在他看来,通过庭审不仅可以教育犯罪嫌疑人,也可以通过惩罚犯罪来教育社会大众,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
2018年,李冰曾办理了一起禁渔期电鱼致人意外死亡的案件。“你们在明知触犯法律的情况下,还因一时贪玩跑去电鱼,不仅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环境,还造成了你们亲友的不幸。希望你们能够吸取这次的教训,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主动承担起修复环境的责任,弥补你们的过错。”庭审中李冰对伍某和吕某两人的法庭教育让他们受到了极大的触动。庭审结束后,两人均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决定主动修复环境,将功赎罪。于是,两人共同购买了近13万尾鱼苗,在他们电鱼的地方放生,并邀请区渔政局、顺德法院法官及媒体记者到场见证。
李冰不仅在庭上积极宣讲法律,庭下他还积极投身法制宣传,五年来通过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共向企业、大专院校学生、律师、社区基层组织领导共二千多人次进行法制宣传,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尽管经常调侃自己是“快要退休的人”,但面对工作,李冰从未懈怠。近五年来,李冰共审理各类刑事、民事案件1669件,在践行司法为民、履行职责使命的征程上,李冰仍在奋力奔跑。(邵巧玲)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